原本被视为“香饽饽”的限价房如今成了“鸡肋”。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近日建议取消限价房的消息再次“一石激起千层浪”,也把限价房要不要取消这个老话题带进了房价下挫的新背景。或许在争议中诞生的限价房,又将在争议中淡出人们的视野。
在房价享受着疯涨、猛涨的狂欢之际,限价房应时横空出世,肩负起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历史使命。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但限价房甫一出生便陷入如何定性的争议,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部曾明确表示,由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而不再符合其条件的当地居民改善住房困难需求,可通过政府调控的两限(限套型、限房价)商品住房及市场提供的普通商品住房等来满足。由此,限价房作为一个介于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的住房概念,而被一些城市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争议也因此更加激烈和尖锐:有形之手的全方位干预扭曲了价格信号,破坏了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原则,而且定位模糊易造成监管失位、滋生腐败。但从一些城市的实际操作来看,限价房的商品房属性更浓,与明确定位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也无法拥有经济适用房因免收土地出让金而获得的价格优势和普通商品房的自主定价能力。
当房价步入下行通道,原本的相对价格优势荡然无存,而缺失自主定价能力的劣势显露无遗,以抑制高房价为使命的限价房屡遭弃购、土地流拍等尴尬。这一方面对推进限价房建设的城市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紧迫要求,另一方面也促使决策层考虑限价房的去留问题。
应当说,在“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种日渐清晰的房地产调控思路下,限价房这种定位模糊的住房产品或者说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日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总体而言,限价房有可能面临两种可能:或者被纳入经济适用房行列,在廉租房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的情况下,继续肩负着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使命;或者在不同历史时期若隐若现,在实际操作中悄然隐退。(记者 费杨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