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有必要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
主要做法是:比照出口退税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2008年5月底前,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电冰箱(冰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
今年10月16日,财政部、商务部正式下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试点省份从原来的山东、河南、四川扩展到14个省市,农民购买下乡家电可得13%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