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

对“网络暴力”说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11月02日 11:00

  一直认为国人有好武情节,纵观各国历史及文化,只有中国有武侠小说,有江湖,有武林,有武术。以前在江湖中行侠仗义、打抱不平、除暴安良的被称为大侠,现在纵横网络的高手亦被称之为“大虾”,以前武林大会挑选盟主主持正义,现在亦有论坛“斑竹”维护秩序,可见以前的江湖早已转移到网络中来了。

  可是,有江湖就有恩怨,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布信息,评说观点。由于网络的匿名性,造成了人们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自欺欺人地认为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自以为可以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伞下永远高枕无忧。这就造成了在网络上流言、炒作满天飞,各类虚假新闻风起云涌,各色评论推波助澜,一时间我们不敢相信网络。

  网络道德缺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绝对不仅仅是各类虚假消息和评论。当下,在网络上不负责任的谩骂、诋毁、攻击随处可见。这种私人感情的随意宣泄,不仅仅打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也使得“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6年,一组变态残忍虐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虐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图片引起网民的极大愤怒,形成了一个由网络主导的“破案”过程——2月26日“猫扑网”首贴“虐猫”照片;2月28日网上掀起缉凶狂潮,经过网友收集信息、搜索、排查,3月3日,三个“疑犯”身份被陆续曝光——虐猫女主角王某、拍摄者李某和传播者郭某,在网络的强大力量下,三人或是丢了工作,或是公开致歉。这确实是网络侠义的一次胜利,但是我们不禁要问:我们能够行使法官职权给他们定罪吗?难道我们是网络警察吗?难道一切不平事件都要用这种以暴制暴的形式加以解决吗?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一个人是否有错,必须要有证据,必须通过合法程序给他加以定罪。而且无论他有何种行为,一些起码的权利如名誉权等必须得到尊重。欣赏虐杀动物是一种暴力的、畸形的审美观,而用各种粗暴的语言去咒骂这种行为的是否同样也是暴力呢?

  从之前的虐猫事件到今年的华南虎事件和“艳照门”事件,我们见识到了网络的力量,先不说上述当事人的对与错,就说网友们铺天盖地的谩骂和可怕的“人肉搜索”,足以使得当事人无法承受。

  诚然,网络是一种强大的草根力量,他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监督。它的公开性和双向沟通性使得任何瑕疵都以百倍放大。

  政府的公共行为要接受网络监督,这使得政府政务更加公开、更加透明,这无疑是件好事。各种不合理、不公平的事件也在网络上接受监督,这促使事件更快更好地解决。正因为有了网络,使得一些人、一些行为不得不有所收敛。但是我们也惧怕网络的力量,网友们在谩骂,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应该想一下,事件的真实情况是这样吗?不能轻信片面之词。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想一下,怎么说,才会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光图一时之快,给别人造成伤害。

  我们不干涉言论自由,但我们也没有谩骂、羞辱别人的权力。

  网络是我们大家的网络,我们每天从网上获取信息,通过网络进行购物,利用网络搜索资料,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正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网络,这才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片净土,更好的利用网络,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我相信我们都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也懂得道德的含义,是能够很好的将网络利用好的,而不是盲目的谩骂。(金露 )

稿源:   编辑: 庄伊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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