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二)兵役登记工作
兵役登记是兵役机关依法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以掌握适龄公民的数量、质量和分状况,为组织公民服兵役作准备。
(三)体格检查工作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四)政治审查工作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五)审定新兵工作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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