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目前,有关部门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录取资格,清华大学录取时也未给该考生投档。
据悉,青海有关部门已查处了36名“高考移民”。
作为一个尚未独立生活的高中生,是否移民取决于其父母的意志。可以确定,这位高考状元的移民完全是其父母一手操作的,他本人根本没有这样的“能量”。如果“高考移民”是非法的,那么错的是考生的父母,是帮助考生移民的有关部门,为何要让孩子独自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孩子无过,有关部门如此做法实质是剥夺“高考移民”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公平吗?
“高考移民”问题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各地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还有高考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这些考生为何要“千里迢迢”不辞千辛万苦来到青海等地?因为,对同一所高校来说青海等地的录取分数线比其它地方低得多,高考竞争的激烈程度比其它地方小得多,在其它地方只能上本科第二批的考生,在青海等地却有可能上本科第一批。在2006年的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提出统一各地录取分数线的提案,意在纠正由于各地高校录取名额分配的不同而导致分数线相差悬殊的高考不公问题,得到了许多人的响应。而这其实也正是导致“高考移民”问题的根源所在,可以说正是教育不公“逼”出了“高考移民”。搜狐网曾就“高考移民”问题进行网上调查,结果显示67%的网友认为应由教育部门负责,而不能由考生“独吞苦果”。
在我国公民有迁徒的自由,“高考移民”通过正当的户籍转移实现就读“移民”,在笔者看来,其实有利于通过教育市场这一无形的手,通过高考生源的流动,来调节、平衡不同地区、省份在教育资源、高考权利上的不平等现象。因为移民就剥夺一名考生的受教育权,这是否太残忍了?或者有关部门要做的,不是打击“高考移民”而是如何让高考更加公平,更加合理,如此“高考移民”现象自然就消除了。
孙瑞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