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发生的学生课堂上打死同学事件有了进展,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杨经贵老师终于打破了沉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公开声明:“叫我‘杨不管’是对我的侮辱,事实上我制止了,并不像媒体上说的我没去管”(见昨日《春城晚报》)。
杨经贵老师被指是比“范跑跑”品德更加恶劣的“杨不管”时,网友们就给予了广泛的同情,并质疑媒体报道:“‘杨不管’这名不是我们网民起的,不要什么都以网民的名义,我们不承认!”看到杨老师在课堂上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制止打架斗殴行为时,网友更是为杨经贵叫屈喊冤。
“当老师真可怜,是不是还得会武功啊?”学生难管在这则新闻的背景中得到验证,在半年前,同样在吴店中学,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血案。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根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老师最后被鉴定为轻伤,手指虽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经丧失。
教不严,师之惰。老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书,还得要负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在网友对“杨不管”的同情也是对教师责任讨论的延续,显现出有的中小学教师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困境。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首先要反思教师职业的定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人们常常引用李商隐的这句诗来形容教师的奉献精神,但我们是不是把这种值得提倡的精神,进而成为强加给教师必须去做的义务呢?若是,势必加重这一群体的负担。
义务必须与权利相一致,我们不能把老师的职责简单地类比警察应履行的职责。警察不顾个人安危是其职责所在,背后还有着专业的应急训练、统一的安排部署……这些都是赤手空拳的书生所无法比拟的。
退一步讲,如果打架斗殴的学生不把教师放在眼里,杨老师当时真的没有制止学生打架,也并非那么面目可憎。教师不是不想管学生,有的时候是不敢管。对学生的保护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对老师安全保障的条款却在《教师法》中难觅踪影。当前的教育政策倾向于保护学生,而忽略了教师也有着同样的需求,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也是导致不管、难管困境的重要原因。
普嘉(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