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要办营业执照?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规定,要求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 从规范B2C商家的角度来说,这一规定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C2C平台中的小卖家是不是也要办理营业执照?虽然这一规定已经明解,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在规范之列,但淘宝、易趣等C2C平台上的众多小卖家如何界定营利与非营利? 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还在于,这一举措会不会强制推行?北京的做法会不会推广到全国去? 北京提《意见》 2008年7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即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他明确表示,淘宝、易趣等平台的北京卖家也将纳入管理之列。 扩散的担忧 其实,地方政府出台类似的规定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05年10月24日,江西省工商局就出台实施了《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根据规定,包括自办网站以及利用他人网站从事网上交易的经营者均需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网上备案。该办法最终的结果是不了了之。 不过,与2005年的江西相比,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今非昔比,北京作为首都,制定类似规定带来的影响也自然不同。有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向全国各省市工商局,当地电子商务协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下发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称,“网络市场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应当持有营业执照,进行自用物品销售或者置换的除外”。与北京的规定有惊人相似。 与办理执照相比,更让众多卖家担忧的是征税。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秘书长兼副理事长方美琪听到北京网上卖家要注册登记的消息,第一反应是:“哦,要管起来了!”她说,登记注册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要开始收税了。对众多网上卖家来说,不交税是网上开店的重要吸引所在,交税了,小店是否还有开的必要,是否还开得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各方反应不一 也许是因为只针对北京,也许是因为实施困难只有雷声不见下雨,在最大的C2C平台淘宝网的论坛内,记者看到关于网上开店的讨论并没有想象中的多,大家谈论最多的还是如何“冲钻”、如何进货、如何赚钱等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