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完善的医保体系
在新方案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其他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也将得到加强。
我国目前约4亿城乡居民没有被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医疗救助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将探索建立,这些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陈竺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鼓励和指导各地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和充实提高。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届时,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得到完善,将对困难人群提供补助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据卫生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目前全国2448个县(市、区)已基本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7.3亿农民,参与率达85.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1.7亿城镇居民,2006年筹资额达到1747亿元。2007年下半年,卫生部已在79个城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另据民政部的统计数字,2007年我国医疗救助资金总规模达71.2亿元,前9个月城市医疗救助362万余人次。
新医改出台的前夜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新医改将于2008年在部分省市展开试点,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我国医疗改革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论:从2006年9月,国务院成立医改协调小组,由发改委、卫生部牵头,协调11个部门共同研究医改问题。截至目前,已有9套医改方案相继传出。
2007年7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意见》、《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医改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也为推进医改出台充当了有力的推手。
但真正的医疗改革何时出台,仍然还是悬念。卫生部官员曾表示,医改将于2007年年底出台,可是真正到2007年年底,医改还是没能如约而至,颇令大众失望。
就在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再发出明确信号,医改将于2008年出台。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布置2008年工作时透露,将出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据了解,该医改总体方案已经成熟,正由国家发改委向国务院提交。
卫生部有关官员曾表示,医改方案将提交2008年3月的“两会”讨论。陈竺也透露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目前已得到国务院的重视,“将尽快拿出人民满意的医改方案。”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除稳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外,卫生部确定的今年全国卫生工作重点还包括: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奥运会顺利举行;大力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统筹兼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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