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首批限价房西子湾摇珠选房,众多申购者在现场等待。本报记者陈辉摄
2月27日,第二批限价房万科・新里程的摇珠现场,一位购房者点击鼠标进行电脑抽签。与首批限价房相比,这次到场的人少了很多。本报记者卢汉欣摄
限价房不再一口价已购房者抱怨不公
市国土局首次就限价房举行网上交流活动,网友炮轰霸王条款
本报讯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该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举行了首次限价房在线交流活动。其中,很多网友对目前限价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表示不满,对于第二批新限价房改变定价方式,已购房者抱怨不公。
今年1月3日起,《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广州市首批限价房保利西子湾也完成了申购、审核、选房、销售等环节。
随着日前万科・新里程限价房项目的推出,市国土房管局在限价房的销售和房产证办理方面也给出更多明确的回应,指出万科・新里程将不采取一口价销售,具体销售价格在3月中选房前公布,所有限价房都可以公积金贷款,90平方米以下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两成首付,房屋维修资金需一次性缴交,市国土房管局将对限价房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开通绿色通道。
一位署名保利西子湾准业主的网友说,“作为限价房第一批申请业主,我们都排在了很后面,在不公平的一口价前提下,无奈选择了户型和朝向都不是很满意的房子。现在,很高兴,万科不再一口价,对后面的申请者相对公平些了。希望政府能够对已经‘一口价’购买了保利西子湾的这些业主做出考虑。”
昨天短短两个小时的网上交流时间,近300名关心限价房的网友提出了68个问题。对于网友们的建议和提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线做了回答。他们还表示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收集,不断完善有关限价房的相关政策。
申购
网友:单身人士都是陪跑
国土局:个人比例越来越大
现在提的意见等到2009年才实施,等一年,太迟了吧!下年可能已没有限价房卖了。“
―――网友批评
在同样满足基本申购条件时,究竟哪些人可以优先买到限价房?昨日,这个问题引起网友高度关注。按照《办法》规定,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同时,市国土房管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将夫妻一方是本市户籍、另一方是非本市户籍的按照个人名义申购处理。
有网友对上述规定表示不满,建议细分优先购房标准,即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广州户口的申购者比广州户口个人申请的应该享有优先。“最好就加多一项附加条件:结婚时间越久越优先。”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回应中表示,将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限价房2009年销售对象的具体要求和优先条件。政府正在研究考虑新的购买对象要求和优先选购条件等问题,会根据市场发展和需求灵活做出调整。
但网友再度跟帖直言:“现在提的意见等到2009年才实施,等一年,太迟了吧!下年可能已没有限价房卖了。”
另一方面,单身人士也对目前的优先标准颇有微词,有网友建议通过设定比例增加单身人士的购房机会,否则“单身人士只能够每次都是陪跑了”。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回应指出,根据近期几个限价房的销售情况,个人成功购买限价房的比例越来越大,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申请。
售后
网友:不满转让要补差价
国土局:目的在于限制投机
如果今后的房价低于6000元/平方米,差价怎么补?“
―――网友疑问
根据《办法》规定,购买限价房五年期满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该价款应当按照出租和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
对此,网友认为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的标准过高,建议广州参考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北京限价房转让补交的价格是可以按不同时期变化,如现阶段北京补交的差额是35%,明显比我们低得多。”还有网友提出了一个细节问题,“如果今后的房价低于6000元/平方米,差价怎么补?”
还有网友直接表示:“我们不能否认10年后我们经济有了一点的好转,或者家庭人口增加,完全需要更大的房子来改善生活质量!”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购买限价房后取得新的房产加以限制,目的在于限制投机、投资行为。
合同
网友:霸王条款多开发商强硬
国土局:可拨电话向国土局反映
“现在不是已经告诉你问题了吗?为什么还要自己再反映,回答太官僚了!
―――网友批评
购得广州首批限价房的市民目前正在和开发商签合同,昨日在线交流期间,很多购房者反映开发商在限价房买卖合同中附加的条款不平等,而且开发商的态度强硬,说要不按照拟定的合同签约,要不就等于放弃购买西子湾,定金不予退还。
昨日网友反映的合同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其一,业主违约时承担的违约责任很重,高达房款的30%;其二,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日期是交付之日起720天内,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交付之日起90日内要办理好房产证;其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库要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保利要求业主在其约定的交付日期起一年内向其提出租售,这对业主来说基本做不到;其四,对于一些公摊面积也在合同里约定由开发商所有。同时,架空层、避难层、球场、泳池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也是不平等的。网友呼吁房管局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指责。
市国土房管局回应指出,如果购房者觉得合同条款不公平,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签署合同。购房者还可拨打电话83198426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该局将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
上述回答并没有让网友满意,有跟帖批评:“现在不是已经告诉你问题了吗?为什么还要自己再反映,你应该说派人马上联系开发商,解决协商问题。回答太官僚了!”
继承
网友:义务都承担不妥
国土局:有权利也有义务
“是否子女无偿继承?继承的时候是否需要交土地差价?
―――网友疑问
昨日还有很多网友关心限价房的继承问题,“是否子女无偿继承?继承的时候是否需要交土地差价?”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回应指出,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继承了限价房,则相应继承了权利和义务,继承后限价房附着的义务也要随之继承。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
有网友指出“继承都要退房不合理”,比如若干年后长辈的房子由如今购买限价房的人和其兄弟姐妹继承的话,这时继承的房子还是与兄弟姐妹共同拥有,退了限价房还会面临居住问题。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卫国实习生李瑞香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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