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虽已在两个多月前胜利闭幕,但全国上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却是一浪高过一浪,并将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这说明,十七大的召开和十七大精神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七大的召开和十七大报告之所以为全国人民所热烈欢庆和衷心拥护,就在于它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无限美好而又充满现实意义的科学蓝图。它好比是明灯,指明我们奋发前进的方向;好比是路标,告诉我们走什么路,应该怎么走;它又好比是发动机,为我们每个人开启思想和精神的动力。要将这一蓝图变为实实,则需要我们全国上下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一心一意、踏踏实实地学习和贯彻。从这个意义上说,十七大也赋予了我们每个人以责任和义务。
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从来就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就以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广大城乡居民都为之心动的科学机制,但是,这一机制最终还是建立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的,经济的发展也只有靠我们勤奋的工作去换取;再比如“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增加“财产性收入”,首先得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财产为前提,否则,“财产性收入”就无从谈起。
十七大报告有很多政策性和制度建设性的论述,要将这些高屋建瓴的规划和设计落到实处,我们每个人便不能只伸手要好处,而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比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对我们每个公民来说当然是福音。但是,要发展民主政治,就需要改革,就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能否做到服从大局呢?在笔者看来,权益本身就含有义务的成分,比如监督,这是一种权利,可是面对违法乱纪、面对权钱交易,你能义无反顾地尽一个普通公民和普通党员的责任吗?这种权利不但蕴含义务,而且这些义务履行起来,有时还并不是那么轻松自如。
笔者以为,我们每个人只有按照十七大精神指明的方向,各就各位,尽职尽责,协力同心,勤奋工作,才能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谱写美好生活的新篇章。(王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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