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会展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宁波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41号)的精神,提高我市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水平,提升我市节庆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市会展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07年度宁波市十佳节庆活动评选工作。
一、评选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之前,公布评选办法;评选过程中,对每一参评对象按统一的评选标准、内容和办法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评选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定量评选和定性评选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置评选要素并量化各项评选指标;对无法量化的指标,采用客观定性的标准进行评价。
(三)专家评选和多方评选相结合的原则。以专家评选为主,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群众意见,结合新闻媒体和网络评选等情况,综合形成最终的评选意见。
二、评选对象
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
三、评选的主要指标
评选将根据节庆活动的档次、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综合效果等指标开展评选工作。
(一)节庆活动的规模
1、活动举办届数;
2、参加活动的嘉宾数量;
3、参加活动的观众数量;
4、节庆活动的资源优势。
(二)节庆活动的经济效益
1、节庆活动的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依据节庆活动的实际收支情况,并参考收入与支出之比例。
2、节庆活动的间接经济效益。依据节庆活动在招商引资、经贸洽谈等方面的签约项目(金额),以及节庆活动在运输、交通、住宿、餐饮、旅游、购物等方面的收入来计算。
3、节庆活动的潜在经济效益。主要参考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包括对节庆活动举办地及全市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
(三)节庆活动的综合效果
节庆活动的综合效果由评选工作小组结合收集的资料进行评选。
1、社会各界反映。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相关机构的评价。
2、社会认知程度。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评选等方式,了解社会对节庆活动的综合评价。
3、国内外影响力。市外、境外各界和参加活动的嘉宾评价及国内外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四)节庆活动的管理服务水平
1、遵章守法。举办的节庆活动是否遵守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我市会展业管理的文件。
2、服务质量优。履行服务承诺,提供完善服务,未发生与节庆活动有关的投诉事件。
3、重视公共安全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节庆活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
四、评选步骤
(一)设立评选工作小组。本协会牵头,建立由协会、会展经济研究所、院校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节庆活动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自评自荐。及时将评选办法通知节庆活动主、承办单位,有意参加评选的节庆活动已举办的,请参评单位在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参评申请书和节庆活动工作总结(参照本办法的评选指标);未举办的节庆活动申请参评的,请在节庆活动举办前抓紧提交参评申请书,节庆活动结束后20天内向本协会提交工作总结和其它相关资料。
(三)组织开展评选。
1、评选工作小组评选。通过对参加评选的节庆活动采取重点调查、采样抽查、明查暗访等方法,详细积累节庆活动相关的资料;
2、征集多方意见。通过网络评选,收集新闻媒体有关报道,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等意见;
3、确定评选结果。召开评选工作小组会议,综合各方意见,最后确定2007年度宁波市十佳节庆活动名单,并报市会展办备案。
五、宣传表彰
对获奖的节庆活动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并通过市内外相关媒体给予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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