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撤销。
(《信息时报》)
在华南虎真假问题引起专家与相关部门的热门争议还没有最终结论的时候,违法问题博弈已经拉开了帷幕。与“华南虎”事件相似的是,“辞职门”事件中,大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华为在操作上并不违背现行劳动法,而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却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撤销,虽未指华为辞工违法,却使“辞职门”事件是否合法变得“扑朔迷离”。
在资本市场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拥有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做出趋利避害选择的权利。华为坚称辞工旨在消弭“工号文化”副作用,与规避劳动新法无关。而媒体却一边倒地指责华为规避劳动新法可能带来的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手段,会引发相关企业效仿而暴发“破窗效应”,争论的焦点是此举是否合法,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但相关部门却重走“华南虎”鉴定的老路,在距劳动新法实施尚有两个月时间里,给企业留下了太多的效仿空间。
无论是大事还是小情,我们的相关部门总习惯于“四平八稳”,使得本不复杂的问题走向复杂化。“辞职门”被披露已有时日,很多指责认为这是不正当对抗法律的手段,必须严惩。但华为只要没有明显违法迹象,劳动部门显然束手无策,那边都快“辞”完了,这边还在“调查研究”,不能不说是劳动管理的尴尬。
无限期拉长调研阵线,只能给“辞职门”的负面效应提供得以释放的条件,让规避劳动新法约束行为进一步被放大。相关部门的权威结论应该尽早露面,因为这不仅关乎劳动者和企业本身,也关乎劳动新法能否彰显既维护劳动者利益也维护企业利益的立法本意。(李承志)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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