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我省山川秀丽、地少人多、资源贫乏,特别是随着我省由一个资源小省发展成为经济大省,发展中面临的“先天的不足”和“成长的烦恼”也进一步凸显,资源环境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年来,我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节约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但是,要素制约、资源短缺、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将长期存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提出希望我省继续走在前列的同时,还对我省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来我省考察工作时,进一步要求我省切实抓好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越是经济发展,越要重视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努力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走在前列。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是国家下达给我省的硬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举措,重点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生活节能,加快建立较完善的节能降耗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节能型产业体系,力争节能降耗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要始终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要依法从严管理土地,健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增强环境的承载能力。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划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江河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管理,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坚决控制发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实现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重视地质环境保护,建设森林生态、野生动植物、湿地和海洋等自然保护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要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有害气体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要深入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努力突破技术瓶颈,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要广泛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信息技术改造高耗能传统工业行业和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要以企业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小循环;以打造园区循环产业链为抓手,推进产业园区中循环;以创建生态社区、生态村镇为载体,推行社会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推进社会大循环。要建立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发绿色产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社会消费方式的转变。
抓好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利及长远的实绩伟绩。要更加主动地转变发展理念,更加积极地抓好工作落实,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城市、农村、企业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之中。要本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实保护好、建设好浙江的青山绿水,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原载9月6日《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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