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郑 瑜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审时度势、把握全局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这一中心任务,以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市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加强政策引导和科技创新环境营造,加强科技发展规划和主动设计,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广泛吸纳国内外科技资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国家科技奖项重大突破,年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万件,专利授权量连续几年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区域科技进步迈上新台阶;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科技综合实力和科技进步水平大幅提升。
但由于历史原因,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相比,我市科技发展仍相对滞后,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市大部分企业技术水平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许多产业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研发链。同时,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数量少、规模小,科研基础比较薄弱,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创新型人才缺乏,人才支撑创新发展的力量相对不足;全社会创新意识、创新氛围、共同推进创新的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实施《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措施,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创新合力。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加强市、县联动和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合力。
二是培育创新群体,集聚科技资源,增强区域创新能力。运用规划引导、计划倾斜、绩效评估、择优扶持等手段,积极实施专利、标准、品牌三大战略,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需求为牵引,广泛吸纳优质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切实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的服务能力。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科技投入绩效。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服务企业研究开发为主的科技管理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项目被动受理转移到规划引导、主动设计上来,从重项目前期立项转移到重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考评上来,从重一般项目直接管理转移到事关全市科技进步的能力建设上来,切实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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