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公安部91号令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四类“小毛病”将只罚款不扣分(不按规定倒车、车门和车厢没关好时开车、下陡坡时熄火、在高速公路上轧车行道分界线)。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目前我省交通违法记分相关设备已经全部调试完毕。
4月1日起,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一律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新规主要提高了对两类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一类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另一类是主观上存在故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新规明确规定,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记6分(以前不记分)。同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以上四种违法行为由记3分变为记6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由记6分变为记12分。
另外,3项以前记12分的将取消违法记分: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或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罚款的;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后两项适用其他交通法规。(实习生许丽芳记者冯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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