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录用2007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通知
中国宁波网讯外交部录用2007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定于2007年1月6日、7日(周六、周日)在北京、大连、重庆、上海、武汉和广州6个考点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生名单及考点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并按就近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考生赴有关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见附件1,考场具体安排将在各考点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
科 目 |
参加考生 |
1月6日(周六) |
上
午 |
08:30-10:30 |
外语(或专业)笔试 |
除机要秘书职位以外的全体考生 |
11:00-12:00 |
外语听力测试 |
外交业务类考生 |
下午 |
13:00-14:30 |
心理测试(笔试) |
全体考生 |
15:00-17:00 |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
行政技术类及非通用语考生 |
1月7日(周日) |
上午 |
08:30-11:00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
外交业务类及机要秘书职位考生 |
下午 |
12:30-18:00 |
外语口试 |
外交业务类考生 |
外交业务类考生指报考地区业务司职位的考生(包括英语、其他文科专业及非通用语专业,职位代码为001001-001017),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机要局、财务司、行政司、办公厅以及机要秘书职位的考生(职位代码为002001-006001)。
受场地限制,外语听力测试需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11:00-11:20):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摩尔多瓦语、匈牙利语、越南语、泰语、柬埔寨语;
第二批(11:20-11:40):西班牙语、日语、朝语;
第三批(11:40-12:00):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径往考场参加考试。
文具自备。英语水平测试和心理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财会、电气职位的考生需携带电子计算器(免套型、非立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报考建筑职位的考生需携带铅笔、橡皮、直尺或比例尺、绘图用笔(针管笔或美工钢笔)。
严禁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三、 注意事项
(一)考生尽快登陆我部考录网页(www.fmprc.gov.cn/chn/klzcc),下载《外交部录用2007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息(注:专业科目准考证号即专业考号),并粘贴一寸彩色近照1张。考生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二)请非应届毕业生将以下有关材料于2007年1月2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专业考号)寄至我部干部司考试录用职称处(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2号,邮编:100701):
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2.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3.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4.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5.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三)考生自行安排赴考,有关考点院校地址及住宿参考信息见附件2。
(四)面试名单将于2007年1月15日左右通过我部考录网页公布。北京院校考生于1月18-20日、外地院校考生于1月22-24日在北京集中进行面试和体检。
(五)请全体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
咨询电话:010-65965185
传真:010-65965188
电邮:gbs_kz@mfa.gov.cn
外交部干部司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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