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我县决定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据了解,创建活动将围绕依法治企好、生产经营好、安全生产好、民主管理好、劳动竞赛好、社会保障好等六方面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使企业达到“三有三无”标准。“三有”指:一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二有三套班子,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三有一个健全、完善的工会组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无”指:一是企业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情况;二是企业执行《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无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现象;三是企业无重大安全工伤事故发生,无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发生。
为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工作,今年10月起至2007年4月进行首次评选,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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