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说强调,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的和谐社会,“这一点我们必须明晰”,“恰恰由于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具有许多有利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5日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并决定六中全会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的一个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
叶笃初说,此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和谐因素,并不是制度与道路本身的问题,而主要是转型时期、现代化进程中带来的困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以深化改革来解决。改革方向不能动摇,目前已成为基本共识。
叶笃初指出,中国在面临、处理“不和谐”时,与其他很多国家不一样:我们固然有高度集中的体制遗留下来积重难返的问题,但在很多问题上我们是先认识到、继而提前下手解决的。
这些有利条件,用胡锦涛在2005年2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来说,主要是如下四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
其次,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
第三,在中国,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教育科技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
报道说,最近中央对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与立案,在叶笃初看来,正说明了中共有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决心和能力。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即将到来的六中全会,营造了一个好的氛围。(汤耀国、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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