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富士康诉讼案”可谓一波三折,原告富士康科技集团大陆骨干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先是以高额索赔起诉《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转而又改变诉讼标的为一块钱,并增加报社为被告。而外间舆论也由一片倒地支持媒体,转而出现质疑媒体报道可能存在失实成分的声音。这一切,使得这场官司越发扑朔迷离。
值得注意的是,在激烈争论中,产生这起诉讼的真正根源———即富士康是否存在违犯劳动法的问题,却被人逐渐忘却。而这一点,我认为是这场争论所万万不能被遗忘的底线。
富士康这么快改变“态度”,很多人认为是迫于舆论压力,甚至被认为是媒体以强凌弱的胜利,由此有人高呼警惕“舆论审判”。真实情况是否如此,可能只有富士康的决策者最为了解,这里不好妄加揣测。但我相信,尽快调查“富士康劳工门”事件的真相,会有助于结束上述争论。
固然,舆论不应该一边倒地倾向于任何一方。正如现在,对这场官司出现了各种不同声音才是常态。但应该指出的是,此前舆论出现一边倒的状况,是公众各自发出声音的客观结果,而不是媒体主导的,更不是有人“组织”出来的。况且,即便案件正处于审理过程中,并不意味着公众就不能表达意见。这样的公众舆论,岂可谓之“舆论审判”?
还有,舆论声援记者及其所在的媒体,恐怕更多的是因为这家媒体在国内率先报道了富士康存在超时加班等问题,行使了媒体监督的正常职能。也就是说,舆论并非指责富士康和媒体打官司,而在于认为富士康有借诉讼干涉媒体监督之嫌疑。此外,舆论对媒体的普遍声援,还在于表达对“血汗工厂”现象的不满。由此,富士康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成了“血汗工厂”的代表———即便这家工厂的劳工状况未必那么严重。
而这一切,均与富士康是否存在侵犯劳工权益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尽快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才是消弭公众舆论的可靠途径。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引发诉讼的那篇报道是否存在不实,也非大打口水战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只有在真相水落石出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确证。退一步来讲,即便报道本身有问题,这一点也不应成为遮蔽真相的借口。如果因为报道存在瑕疵而回避了问题本身,将使这场官司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论变得毫无意义。说到底,无论是法院立案存在问题也好、报道出现瑕疵也好,甚或公众舆论显得过于偏激也好,这一切都不应让我们在争论中迷失方向,忽略了问题的本质。
最后,我想提请那些高喊警惕“舆论审判”以及忙碌于指导记者如何写报道的人士,如果你们的目的在于推动法治进步,那么,请加入到敦促富士康打开大门接受公开调查的行列中来;如果你们真的以社会理性为自我标榜,那么,请将目光转向那些没日没夜地站在生产线边,换取微薄的工资以养家糊口的劳工身上吧。他们的生存状态,才是讨论这一场官司的意义所在。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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