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第一,司法乃社会公器,司法裁决是解决纷争、维护公益的最后途径。
第二,本报注意到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拟撤回财产保全的措施,并追加诉讼主体、变更诉讼请求。对于鸿富锦诉讼立场的改变,本报表示关注。
第三,鉴于鸿富锦对本报记者的不当诉讼,对他们所造成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本报将继续保留借助法律手段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四,本报报道是否有所谓“歪曲事实”和“不实报道”,鉴于本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报坚信,司法自有公断。
第一财经日报社
2006年8月30日(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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