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房价,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关注度很高、议论最多的一种商品价格;而房价变化,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认识最不一致的一种现象。怎样认识房价,怎样看待房价的走势,不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唇枪舌剑、针锋相对。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市场经济机制日益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今天,中央政府和一些地方政府还通过行政手段调控房价;而与此同时另一些地方政府则反其道而行之,时不时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明显的或暗中的、行政的或市场的手段刺激或怂恿房价上涨。
可见,社会各个方面对房价问题的认识和对房价走势的看法的巨大差异,不仅仅是简单的各方利益冲突的体现,还有对房价认识的众多误区所致。基于全面科学认识房价、客观公正对待房价、科学合理判断房价走势的考虑,本文对目前楼市的多种不合理现状加以分析。
地区均价反映市场真相将经济适用房、中档房、高档房来综合计算价格,如同夏利与奔驰捆在一起。
如果有人问,汽车价格多少或奔驰价格多少?你一定觉得这是不应该提出或者根本回答不出来的问题,因为有关部门或汽车厂家从来没有这样统计过,只是具体统计过某一品牌某一型号汽车的价格。然而,我国房价则是将一个城市或一个省的不同地区、不同地块、不同房屋类型的住房捆在一起,综合计算其价格,并以此作为评价和衡量该地区住房价格高低、涨跌的依据。
但是,这样统计房价是极不科学的。首先,不同房屋类型的住房,如经济适用房、中档房、高档房的建筑成本、功能是很不相同的,差别大到如同夏利与奔驰,计算这些不同类型住房的总的综合价格,对具体的经济适用房、中档房、高档房都没有代表性,都不能真实反映其实际价格水平。
其次,这样统计房价,由于受不同地区、不同地块、不同房屋类型销售数量变化的影响,会出现住房具体价格与综合价格背离的现象。例如,2005年1月1日某市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2000元销售10万平方米,中档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4000元销售5万平方米,据此计算的住房综合价格为每平方米2667元;2005年12月1日某市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2500元销售60万平方米,中档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4400元销售5万平方米,据此计算的住房综合价格为每平方米2646元。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对比,经济适用房和中档房的价格分别上涨了25%和10%,而经济适用房和中档房的总的综合价格反而下跌了0.8%.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住房综合价格不仅受到所综合的具体住房价格变动的影响,还受到、甚至更多受到不同地区、不同地块、不同房屋类型销售结构的影响,而住房销售结构的变化在动态上是很大的。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城市交通格局变化、住房升级等等,都会影响住房的开发结构和销售结构,从而影响住房总体综合价格。因此,在动态上,不同时期住房综合价格是不可比的,除非剔除住房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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