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主持会议审议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11月24日,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是引导流通设施建设有序发展、推动城市有序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扩大内需、扩大开放的客观要求。该《规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贸行业发展,提出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商业体系规划、商业业态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和管理等内容,对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商业布局,引导我市商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认识,相互配合,协调推进;要加强统筹,注重各规划之间的衔接;要加强法制化建设,强化规划控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各种设施的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益;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认为,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同,出台一份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各自的性质和职能,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支持物业公司发展,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服务采购;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俞丹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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