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祥和的春节,我市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多管齐下,推出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统一行动,开展重点食品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严格市场准入确保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市贸易、工商、农业、财政、卫生、公安、质监等部门将在春节期间突击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行动二:开展对液态奶的监督检查。市质监、发改委、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液态奶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以复原乳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检查。对宁波牛奶公司、宁波双燕牛奶公司2家重点企业驻厂监管。行动三:市质监、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对饮用水、黄酒、酱腌菜等重点食品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行动四:开展铁皮石斛专项整治。市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市有关经营企业和农副市场进行检查。行动五:市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突出对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类保健用品的检查。
――各司其职,加强对节日食品安全的各项检查市农业部门已部署“绿剑”冬季集中执法行动: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领域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为重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甲胺磷等违禁品等违法行为;抽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转基因产品等有关生产档案记录及标识管理情况。市渔业部门:将对全市重点养殖和捕捞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停止上市;会同工商部门做好产品售前检测,杜绝有毒有害水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无公害产地、绿色有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管。市质监部门:加强对液态奶的监督检查;对饮用水、黄酒、酱腌菜生产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开展以炒货、白酒等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质量抽查。市工商部门将开展“春望行动”:组织开展节日市场食品专项检查,主要查处酒类、保健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旺销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违法行为;加强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以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为关键部位,把好食品源头关,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发挥“四位一体”快速定性监测体系作用,开展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以警示消费者;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村镇举办的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检查,确保农民“年货”消费安全;加强禽类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控禽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市贸易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严格市场准入确保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开展城乡结合部非法豆类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市蔬菜副食品、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测把关,全市各菜市场检测点在节日期间不放假,蔬菜检测结果通过《宁波菜篮子》网站(www.nbclz.gov.cn)进行公示;开展对城区市场“菜篮子”商品的巡查。市卫生部门将开展“卫健4号”行动:开展节日大众食品抽检监测,重点抽检粮、油、酱、醋、酱卤肉类、速冻方便食品、豆制品、年糕、粉丝、地方特色食品、炒货干果、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抽检监测结果将向社会公告;开展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全市重点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保健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场所;开展年夜饭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营造氛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有关部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科普常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市民的消费信心。市渔业部门对宁海、象山、奉化的320多名水产养殖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启动了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市贸易部门在市城区111个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让市民菜篮子商品更放心”社区宣传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积极预防,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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