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在北京举行了会谈。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中英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世界上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和责任。两国将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包括在联合国框架内加强合作,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两国政府对近年来,特别是香港顺利交接后,双边关系的积极发展表示欢迎。双方认为,现在正是揭开中国与英国关系新篇章的良好时机。双方同意拓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领域的联系。在此情况下,双方同意江泽民主席于199 9年下半年应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的邀请,对英国进行国事访问。
双方指出,1984年的联合声明和1997年香港的顺利交接是历史性的成就。香港问题的和平解决,值得两国人民,尤其是香港人民为之骄傲。双方重申,遵循联合声明和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原则,香港就一定能保持繁荣和稳定。
双方指出,中英两国不断发展的经贸关系不仅对双方有利,而且可以促进全面合作与理解。双方一致认为需要进一步促进商贸活动,改善市场准入,为双方的经贸关系注入新的活力,使之与两国经济的优势和需求相符合。双方同意采取积极措施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双方满意地注意到英国重新组建中英贸易协会并持续在华进行大量投资。
双方重申将继续努力使中国在加强世界贸易体制和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条件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方同意将探讨具体合作的途径。
双方注意到世界各国经济和金融结构的相互依存性正日益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将加强两国的财金对话机制,就战略性的经济和金融问题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并促进关于这些问题的更广泛的地区和全球性讨论,以确保发展所需的稳定环境。
双方认识到两国社会和经济背景不同,但都致力于迎接现代化带来的不断挑战。双方将通过扩大发展合作项目,加强两国在以下领域的合作: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体制改革;为失业工人提供培训和创造小企业就业机会;提供包括监管在内的金融方面培训;消除贫困和促进内陆省份的发展。
双方注意到,保护本国和全球环境,特别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双方一致认为,发达国家有责任在这一领域作出表率。同时,人们赞赏地注意到,中国正在加强努力迎接其面临的环境挑战。中英两国还对更多的地方环境问题,特别是水资源问题表示关心。
双方同意加强环境合作。这将包括科学交流以及非正式对话等实际合作。双方同意,英国作为伙伴国将与中国进行特别密切的合作。未来中英在环境问题上的合作将在1998年6月签定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双方将加强和扩大政治和军事对话。除了每年举行高官会谈外,双方还将执行包含部长级互访在内的高级军事访问计划。
双方欢迎中英警方实际交流的发展,这些交流有助于维护正义,保护受害者。中英将加强合作,打击国际犯罪。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中英两国人民交往的广度和频率正不断扩大和增加。双方将着重增加议会、学术、科学和专业交流。
双方相信,由两国政府首脑启动的“中英论坛”在为中英非政府高层接触提供一个明确的中心和确保这些接触的增多对双边总体关系产生积极影响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双方注意到,文化和艺术交流有助于增进中英两国之间的了解和相知,并为双方的合作营造一个积极的氛围。双方欢迎“98英国在中国”活动,这一活动促进了文化和商业活动的开展。双方将探寻进一步扩大两国上述交流与合作的方式和途径。双方欢迎中英体育部门为开展实际合作而签定的议定书。双方注意到体育交流对于构筑两国特别是两国年青人之间的桥梁具有的价值。
双方欢迎近年来亚欧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中欧建立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亚欧和中欧之间建立平等互利的友好关系不仅符合双方的利益,也有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双方认为加强双边政治磋商,其中包括人权对话,有助于增进彼此了解。双方欢迎中国与欧盟恢复人权对话及中国与英国于1997年开始的人权对话。尽管仍存在分歧,但双方注意到迄今在上述进程中取得的成果,这些成果既包括实际进展,也包括相互了解的加强。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和开展司法交流与合作。
双方强调对不扩散的承诺,并表示完全支持安理会1172号决议。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生物武器公约》和《化学武器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将继续致力于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并将为此加强双边及国际合作;双方愿继续努力使《全面禁核试条约》得到普遍加入和切实遵守;双方都支持加强《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努力,均表示反对外层空间武器化。
双方同意,上述声明应成为增强全面的中英伙伴关系的框架。双方期待着充分扩大这一伙伴关系所提供的契机,共同努力,迎接共同面临的新世纪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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