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起,台胞直接在福建漳州就可以办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了。笔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8月1日开始,公安部授权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五年有效台胞证的申请工作和台湾居民出入境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及相关工作。此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方便漳州台商入出境,进一步把服务台商和台资企业落到实处。
据介绍,台湾居民办理五年有效台胞证及来往大陆签注可以由本人或委托有关代办机构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手续:1、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表;2、提交有效的台湾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3、因奔丧、探亲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急件的,还需提交相应书面说明;4、申请人本人直接到受理窗口申请办证的,还应提交有效的来往大陆旅行证件;5、损毁证件申请换发的,还需提交书面损毁说明。遗失证件申请补办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提供的报案(遗失)证明;6、五年有效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证件内页用完,可申请换发新证;申请换发证件,应交还旧证件。
同时,台湾居民办理五年有效台胞证后,可以根据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3个月、1年一次或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如因在大陆投资、贸易、就业、就学等活动,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1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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