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情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称,对于没有办理机动车保险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扣留车辆,并告知当事人去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办理保险之后,要及时发还机动车。
未带交强险标可罚款200元
王金彪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执行好该条例,公安部已经发了通知,要求全国的交管部门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进行监督,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检验时,交管部门要查验车辆所有人或者登记人的交强险凭证和标志,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当中,交管部门主要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也要查验交强险的标志。王金彪说,对没有办理交强险的将处以最低保险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对没有携带或者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可以处以200元罚款。
交通事故造成4万余人死亡
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0270起,造成41933人死亡、2218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1亿元。
王金彪称,今年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继续保持平稳。1至6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减少31849起,同比下降14.3%;死亡人数减少3597人,同比下降7.9%;受伤人数减少10116人,同比下降4.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3亿元,同比下降24.7%。
私家车肇事致近两万人死亡
上半年私用车辆肇事104078起,超过了总量的一半。私用车辆肇事导致19289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42.9%和44.4%。
目前中国私家车数量不断攀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内地轿车销售达到180.39万辆,同比增长46.90%。而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内地轿车消费中私人购买占80%以上。
专门驾车碰瓷将被从严管制
就公安部门如何处罚一些专门驾车在道路上“碰瓷”的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指出,对于驾车故意违法的行为,也是交管部门一直在从严管理、制止的行为。
王金彪说,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要给予罚款的处罚。为了避免被“碰瓷”,王金彪建议:“每个人都要守法,依法驾车,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发现这种情况,及时地报警,由警察来处理。”
超速超员等是交通事故主因
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王金彪表示,上半年因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共造成1279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30.5%。在26起一次死亡10人特大交通事故中,有10起事故因超速行驶导致,占事故总数的38.5%。6起事故与超员违法行为有关,占事故总数的23.1%。5起事故与不按规定行驶有关,占事故总数的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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