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小李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准备自己创业,听说国家现在允许开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他有心想成立一家一人公司,可是又听人说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公司却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税,办一人公司不划算,他想来想去拿不定主意,便找我咨询来了。
“没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的确要高。”我肯定地说。为了让小李听得更明白,我举例来分析两类企业在取得不同利润情况下的税收负担:
有两个企业,一个是一人公司,一个是个人独资企业。
1、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3万元,那么在不考虑税基的情况下,一人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30000×18%=5400元,投资人取得的红利还要按红利、股息类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5400)×20%=4920元,合计应缴纳所得税10320元(注:为扶持和照顾规模小,盈利少的企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税额在3万(含3万)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以上10万以下(含10万)减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1250,税额为30000×20%-1250=4750元。
前者比后者多缴10320-4750=5570元。
2、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6万元,
个人公司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60000×27%=16200元
投资人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000-16200)×20%=8760元
合计16200+8760=24960元
个人独资企业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000×35%-6750=1425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750)
前者比后者多缴24960-14250=10710元。
3、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20万元,
个人公司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000×33%=66000元
投资人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00-66000)×20%=26800元
合计66000+26800=92800元
个人独资企业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00×35%-6750=6325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750)
前者比后者多缴92800-63250=2955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个人公司无论是否减按优惠税率缴税,总体所得税负都要比个人独资企业大很多。
“办公司的代价可不低啊,看来我还是不办运输公司的好!”听罢我的讲解,小李有些沮丧:“可是,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显得更有信誉,而且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一旦投资失败,风险要小一些。”
我点点头劝小李别灰心:“刚才我分析的只是两类企业一般情况下的所得税负担,其实,由于公司经营的行业不同,以及一些其他的因素,一人公司的所得税负担也许会比个人独资企业更低,就拿你从事的行业来说,我就建议你办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我告诉惊讶的小李,国家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企业给予了不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比如,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优惠项目非常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对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独资企业已不能再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小李想要开办的运输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新办交通运输企业,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这样一来,小李第一年只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第二年只需要缴纳一半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所得税负担会比个人独资企业更低。
“对了,你开公司赚了钱后打算怎么办?”我问小李。小李想了想说:“如果赚了钱,我会投资再买几台货车,扩大经营规模。”
“对,只要你不从公司分红,不以公司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公司的税后利润即使挂在帐上,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告诉小李。
在一人公司不缴纳个税的情况下,再来看前面的例子:
1、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3万元,一人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30000×18%=5400元,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为30000×20%-1250=4750元。
前者比后者多缴5400-4750=650元。
2、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6万元,
一人公司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60000×27%=16200元
个人独资企业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000×35%-6750=14250元
前者比后者多缴16200-14250=1950元。
3、假设两个企业去年的利润都是20万元,
个人公司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000×33%=66000元
个人独资企业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00×35%-6750=63250元
前者比后者多缴66000-63250=2750元。
一年20万元的利润只是多缴2千多元税款,这个差别应该是非常小的,而且,当公司的利润超过337500元[=6750÷(35%-33%)=337500]之后,在不分红的情形下会比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更少。
再拿小李的运输公司来具体分析,当小李不拿分红时,头两年的税收负担就会倒过来了:
在第一年的三种情形下,小李不用缴纳任何一种所得税,可比个人独资企业分别节省所得税支出为:4750、14250、63250.
第二年小李只须缴纳一半的企业所得税,仍然比个人独资企业分别少支出:
4750-5400/2=2050、14250-16200/2=6150、63250-66000/2=30250.
也就是说,小李的一人公司在头两年可以享受到比较多的税收优惠,而头两年正是创业的关键时期,能得到这样的税收优惠是十分重要的。更何况企业所得税在职工三项经费、广告费、坏帐准备等项目的扣除方法上,都要比个税相对宽松,这也会相应地减少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小李创业还是选择开公司为最佳方案。
听完我的筹划后小李高兴地决定去工商局申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执照。
筹划后记: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务会修订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实施。新的《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亮点,它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有利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一人公司是指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独立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主体仅限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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