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法制型的政府机关,促进商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设立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作为我部统一面向社会办理行政事项的窗口,受理有关行政事项的申请。自2006年6月21日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市场运行调节司和外国投资管理司部分对外行政事项(详见附件)将统一集中到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其他业务司局受理的行政事项暂按原办法办理。
二、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签发事务,自6月19日起在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受权承担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各项事务。
四、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机关2号办公楼一层西侧。咨询电话:010 - 65197856;010 - 84095353.
附件: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对外行政事项目录
商务部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对外行政事项目录
一、对外贸易司对外行政事项目录
1、出口国营贸易资格许可
2、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许可
3、出口商品配额许可
4、出口企业资格许可
5、进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许可
6、进口关税配额许可
7、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允许量)许可
8、出口供货资格许可
9、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分配及招标管理
10、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许可
11、进口企业备案登记
12、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二、机电和科技产业司部分对外行政事项目录
1、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务部)事项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事项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事项
4、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审批和内销审批事项
三、市场运行调节司对外行政事项目录
1、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审批
2、鲜茧收购资格备案
3、免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企业认定
4、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
四、外国投资管理司对外行政事项目录颁发/换发经商务部审核批准设立、变更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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