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控股地位,青岛啤酒大股东希望收购三家法人股股权
股改正进入最后的难点攻坚阶段,作为中国啤酒业的龙头——青岛啤酒(600600.SH)的股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入程序。最新的消息显示,青岛啤酒股改从开始就显得复杂而艰难,其中原因在于股改方案不仅关乎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还关系“青岛啤酒”这个民族品牌会否易手国际啤酒业巨头美国安海斯公司(下称“AB公司”)。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就股改进展问题电话采访青岛啤酒时,该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士称,现在一直在等国资委的方案,目前还不清楚如何改。
而在几天前,青岛市国资委已呈送专门报告,希望就股改中所遇到的难题进行协调。为确保青岛啤酒国有控股地位,出于支付股改对价的考虑,目前青岛啤酒已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建行青岛市分行及青岛华青财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股股东就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法人股进行协商,目前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华青财务公司基本达成协议,但建行青岛分行由于建行已经上市,其主导权让渡到建银投资,不过,建银投资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股权,即使出让,也要价颇高。
让青岛啤酒陷入股改僵局的,是四年前的一个决定。
2002年,为缓解青岛啤酒的资金压力,时任青岛啤酒总经理的金志国作出了向AB公司定向增发3亿多股H股可转债的决定,融资14亿港元。AB公司在3年之内将所持可转债全部转换为3.08亿股H股,青岛啤酒的总股本也由此增至13.08亿股,AB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27%,而作为大股东的青岛市国资委持股比例则下降至30.56%,与AB公司仅差3.56%。
尽管发行可转债时,青岛啤酒与AB公司签署了严格的《战略投资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AB公司在持有青啤27%的股份之后,将不再收购任何更多的股份。同时,AB公司还承诺将7%的投票表决权转让给青岛市国资委。上述还算周密的安排似乎已经决定性地将AB公司拒之大股东门外,然而,两年之后的股改却似乎给了AB公司一个机会。
如果按照股改平均支付对价10送3计算,需要支付6000万股对价。目前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权共计45315万股,青岛市国资委持股近4亿股,支付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的持股数将减至34700万股。持股比例也将由原来的30.56%下降至约26.5%,而AB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保持27%不变。也就是说,如果以送股方式支付对价,AB公司将自然获得大股东地位。
如果绕开支付股票对价,选择其他如派送现金或发行权证等方式,操作难度则更大。
而上述法人股收购方案则以较小的成本确保大股东地位。上述三家法人股股东共计持有5313万股,加上这些法人股,青岛市国资委比AB公司多出9973万股,即使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000万股左右,青岛市国资委持股仍可高出AB公司3973股,持股比例仍可保持在30%以上,其大股东地位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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