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昨日(25日)发布《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重申继续控制地方违规投资,对于违规盲目扩张和不按期淘汰落后高耗能装备及产品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将停止供电。
国家发改委称,对高耗能行业的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此次限制只是一系列微调宏观政策的开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要把握动态趋势,不排除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的可能。
“随着电力供需矛盾总体缓解,一些能源生产集中地区又出现了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的苗头。”昨天(25日),在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发布会现场,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表示。
朱宏任指出,这是当下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他在发布会结束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个别地区为片面追求增长甚至还违规出台了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快发展的种种优惠政策,“主要形式是一些电力差价的供应优惠。”
昨天(25日)发布的通知,对抑制地方高耗能行业抬头的措施十分明确——除了停止供电,还将坚决取消违规出台的优惠电价等政策措施。无论电力供应处于紧缺或是宽松状态,各地区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制定出台对高耗能企业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的政策,已经自行采取优惠电价政策的,应立即停止执行。
此外,通知表示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优惠政策措施,也将一律予以废止。
对于高耗能行业的重新抬头,此前已有专家指出,表面上是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的趋缓,实质还是增长方式没有转变。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朱宏任也说:“主要还是转变增长方式任务艰巨,资源环境问题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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