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以人为本”,人是企业之本,用什么样的人、怎样用人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对最初的创业者,怎样用人更是在老板们看来慎之又慎的事。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所以民营企业基本以家族企业为主,但当企业发展起来家族企业的弊端就凸现出来了。创业用不用自己人,还能发展家族模式吗?
正方:不能发展家族企业模式,理由:
弊端之一:组织机制障碍,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其内部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使得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会处于更复杂,甚至是两难的境地。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管理者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这给企业内部管理留下了隐患。
弊端之二:人力资源的限制。在家族式企业中,一般外来人员很难享受股权,其心态永远只是打工者,始终难以融入组织中。另外,由于难以吸收外部人才,企业更高层次的发展会受到限制。正如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所说:“家族企业最大的弊病就在于社会精英进不来。自己人都在企业的最高位置,外面有才能的人进不来,而且一家人的思维方式多少有些类似,没有一个突破点。大家各有各的想法,要决策某件事就很难,容易耽误商机。”
弊端之三:不科学的决策程序导致失误,决策的独断性是许多民营企业初期成功的重要保证,许多企业家在成长过程中靠的就是果敢、善断,因为抓住了一两次稍纵即逝的机会而成功的。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的变迁,企业主的个人经验开始失效,生意越做越大,投资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不像创业初期那样,一两次失误的损失还可以弥补回来。这个时候,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就显得越发的重要。
反方,要发展家族企业模式,理由:
首先,创立之初企业家们的主要目的只想让企业活下来,而日后成长中的问题都是充满变数的,所以只有先求生存再求发展。
其次,中国有句俗话“人才有用不好用,庸才好用没有用”,这里面要解决的便是忠诚的问题,用人唯亲在这个时候就出来当了主角。
第三,目前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在税收上都是存在问题的,存在经济问题的地方如果交予外人无疑是授人以柄、引火自焚,所以,财务、会计、采购等环节必须有自己人把持。
第四,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合作者往往是亲戚,如果合作者是“外人”,则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勾心斗角,当然,自己人也会反目成仇,但毕竟中间夹了一层血缘关系,家族里另有一份潜规则在约束。
第五,虽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利用老板的信赖为自己谋私利、自立门户甚至改投对手旗下的“忠实”员工比比皆是,往往给自己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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