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消费日趋成熟的今天,政策的变化始终是媒体与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事情。当我们把2004年称之为车界政策年的时候,2005年政策的发展进程留给人们的似乎更多是遗憾与期待。
炒作了大半年之久汽车三包政策迟迟未出台是今年最遗憾的事。去年12月底“三包草案”公布之时,有关部门给了广大消费者12天的时间来征求意见。在此之后,征求意见时间太短的呼声又高涨起来,于是征求意见的时间延长了半个月。如此一来,让媒体和消费者都认为今年的“3·15”将会是一个“好日子”,大家期待的汽车三包政策将会在这个好日子里出台。遗憾还是不可避免,“3·15”并没有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消息。这种期待交织着遗憾的心情一直延续到年底。
汽车“三包”法规主要内容: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三包”有效期:两年四万公里。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或者产品使用说明书上。
“包修”的范围:“草案”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哪种情况“包退”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的,销售者应负责退货。
哪种情况“包换”草案规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在损耗件三包有效期内,损耗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的损耗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
记者点评:好事多磨,明年接着期待。期待消费者的“腰杆子”在厂家与销售商面前硬起来,期待三包规定出台可以给消费者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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