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夫妇和巴菲特先生风光无限,受到国内外媒体的热捧。他们因为会赚钱而受到热捧,更因为献身慈善事业而受到热捧。身价500亿美元的比尔·盖茨,已经拿出290亿美元设立了自己的基金会。他还表示,自己要从微软的管理中抽身,聚精会神地搞慈善,专心致志地搞慈善。
巴菲特拿出300亿美元为比尔·盖茨夫妇捧场,将资金打入比尔·盖茨夫妇的基金会。
但我以为,慈善与慈善是不同的。推食解衣那种慈善很高尚,可惜,大多数慈善是寻找一种美妙的感觉———一种与衣锦还乡很相似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慈善是一种功名。清朝时,有钱人会捐款买个官位,光宗耀祖,名扬乡里。美国人有钱则办基金会。在美国的富人看来,基金会可以帮助富人流芳百世。还有些美国人捐款,则是出于避税原因。美国的遗产税率高达50%。
慈善是美国的优良传统,也是一种时髦。美国各种慈善机构多如牛毛。要想当大慈善家,就必须一手给钱,一手赚钱。足够有钱,才能出手大方。
巴菲特能够富甲天下,首先归功于其父母遗传给他的聪明才智,但巴菲特恐怕更得感谢美国的制度。美国已故大法官霍尔姆斯说过:“财富是法律的结果。”是的,比尔·盖茨这样的英雄确实了得,高盛的那批英雄确实身手不凡,他们也应该多得。但他们的贡献果然如此之大吗?其他小人物的贡献就那么小吗?比尔·盖茨贡献是大,但贡献再大,又比在伊拉克前线卖命的美国大兵的贡献大多少?如果用美元计算的话,比尔·盖茨回报方面比美国大兵高出千倍、万倍,甚至是亿倍。这是市场供求关系的结果。确实,找比尔·盖茨这样的人难,找美国大兵那样的人容易。但找愿意当兵卖命的美国人也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美国的贫富差别实在太大。巴菲特自己也承认,他之所以捐出巨款,是因为“市场制度对穷人不灵”。相反,德国和日本没有那么多的慈善家,没有那么多的有钱人,但社会发展得很好,人民安居乐业。
慈善再好,也是一种施舍。捐与不捐、捐多捐少以及何时捐,全凭慈善家的兴致。大家得眼巴巴地等待。总之,是他们尽兴之后,是他们耍钱耍累后才把钱捐出来。
我很希望有一天中国有赢得世人尊敬的法官,有美国霍尔姆斯、布兰代斯和卡多索这样伟大的法官。但我真的不希望有中国的比尔·盖茨和中国的巴菲特,捐钱再多也别有———社会成本太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