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检范围: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二、联合年检实施办法:市属及海曙、江东、江北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办公地点为宁波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的,需向市各有关部门分别逐一申报年检。其他县(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具体事项由各地有关部门决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工商局将对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可登录“宁波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申报2005年度年检,网址为: http://www.nbaic.gov.cn/。有条件实施网上申报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向外经贸局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www.zjslhnj.gov.cn/ 。三、逾期责任: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直至依法撤消其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甬工商外企告字(2006)第1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本局决定于2006年4月1日-6月30日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和在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进行2005年度年检。地址在海曙、江东、江北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和在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应于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设在宁波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老实巷70号五楼)的工商年检窗口申报年检。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的,需向宁波市工商局(长春路40号)申报年检。地址在其他县(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报年检。。企业亦可登陆宁波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nbaic.gov.cn/)申报年检,并可查询、下载相应年检材料。逾期不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联系电话:87328688-6509、6508; 873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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