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闻发布稿
周嫒儿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意义重大。2024年12月17日,宁波市深改委印发《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检查规则,对优化检查方式方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驱动改革深化等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下《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总体目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部署。2025年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我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强化涉企行政检查事前统筹“控量”、事中规范“提质”、事后监督“增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检查计划统筹、预约式指导服务、联合整改帮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创新举措,倾力打造了宁波“综合查一次”2.0版。在此基础上,市委改革办与市综合执法指导办牵头,在梳理总结先行先试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6月,按计划检查率、亮码检查率、监管纠正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多头、重复、随意检查等扰企问题发生率明显降低,“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行政执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12月,“三升一降”的工作局面更加牢固,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更加精准,市场竞争更加有序,有效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和国际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护航。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行政检查标准不一致、不衔接,部门多头重复、低效检查等执法痛点堵点问题,明确了6方面24项具体内容。
一是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制度,最大程度整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优化入企行政检查方式。采用“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减少入企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通过强化行政检查指导,规范行政检查程序、纪律、第三方辅助服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四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实施“证码双亮”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执法监督+”联动协同机制,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结果运用。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建立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做好查后反馈。
六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保障。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数字化保障为抓手,切实保障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总体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拓展执法服务,助企风险隐患预先防范。针对企业自身经营风险隐患发现难、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着力拓展监管服务功能,确保“服务跑在执法前,监管跑在出险前”。一是推广预约式指导服务。整合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服务资源,组建“预约指导服务专家团”,根据个性化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合规法治体检。二是指导企业整改形成闭环。对企业“体检”中发现的“疑难杂症”,提供专业的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风险。
(二)规范行政检查,入企检查精准高效。针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低效检查等问题,科学统筹行政检查计划,从源头上减少单部门检查次数。一是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实行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化管理,最大程度整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规范第三方辅助服务。二是加强跨部门协同检查。以企业或涉企检查事项为联结点,集成检查场景清单,实行“综合查一次”。梳理简单事项共同检查清单,探索由其他部门代为检查机制,减少上门检查人数。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开展线上监管和远程监控,减少上门检查次数。实施“证码双亮”检查,推动行政检查更加规范透明。
(三)深化宽严相济,涉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针对小过重罚、机械执法等不合理现象,从三条途径破解: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告知企业处罚依据、内容、理由,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使用情况,确保裁量公正、处罚公平。二是依法免罚轻罚。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梳理形成“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通过有温度的执法,规范引导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三是加大益企举措供给。不断深化“简案快办、轻案零跑、公益减罚”等益企措施,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处罚观察期制度,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注重整改帮扶,为企信用修复纾困解难。针对企业信用修复难、整改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重回公平竞争“赛道”。一是建立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理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方式和渠道,推进信用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节约企业信用修复成本,努力实现“一处修复、处处修复”。二是推行多部门联合帮扶整改。通过打造线上线下帮扶中心,建立帮扶指引工作流程,完善部门争议协调机制,破解“检后不管”“标准打架”等整改难题,帮助企业以低成本整改问题、管住风险。三是构建政企双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执法监督观察点和联络点,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建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分析研判、转化运用、回复反馈的工作闭环。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我市将勇担使命、勇当先锋,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主动领题、精准破题、高效解题,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共性问题的解决提供宁波方案。
宁波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闻发布会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5-02-28 11:44:49
宁波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闻发布稿
周嫒儿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意义重大。2024年12月17日,宁波市深改委印发《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检查规则,对优化检查方式方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驱动改革深化等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下《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总体目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部署。2025年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我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强化涉企行政检查事前统筹“控量”、事中规范“提质”、事后监督“增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检查计划统筹、预约式指导服务、联合整改帮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创新举措,倾力打造了宁波“综合查一次”2.0版。在此基础上,市委改革办与市综合执法指导办牵头,在梳理总结先行先试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6月,按计划检查率、亮码检查率、监管纠正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多头、重复、随意检查等扰企问题发生率明显降低,“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行政执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12月,“三升一降”的工作局面更加牢固,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更加精准,市场竞争更加有序,有效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和国际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护航。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行政检查标准不一致、不衔接,部门多头重复、低效检查等执法痛点堵点问题,明确了6方面24项具体内容。
一是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制度,最大程度整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优化入企行政检查方式。采用“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减少入企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通过强化行政检查指导,规范行政检查程序、纪律、第三方辅助服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四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实施“证码双亮”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执法监督+”联动协同机制,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结果运用。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建立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做好查后反馈。
六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保障。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数字化保障为抓手,切实保障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总体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拓展执法服务,助企风险隐患预先防范。针对企业自身经营风险隐患发现难、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着力拓展监管服务功能,确保“服务跑在执法前,监管跑在出险前”。一是推广预约式指导服务。整合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服务资源,组建“预约指导服务专家团”,根据个性化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合规法治体检。二是指导企业整改形成闭环。对企业“体检”中发现的“疑难杂症”,提供专业的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风险。
(二)规范行政检查,入企检查精准高效。针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低效检查等问题,科学统筹行政检查计划,从源头上减少单部门检查次数。一是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实行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化管理,最大程度整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规范第三方辅助服务。二是加强跨部门协同检查。以企业或涉企检查事项为联结点,集成检查场景清单,实行“综合查一次”。梳理简单事项共同检查清单,探索由其他部门代为检查机制,减少上门检查人数。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开展线上监管和远程监控,减少上门检查次数。实施“证码双亮”检查,推动行政检查更加规范透明。
(三)深化宽严相济,涉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针对小过重罚、机械执法等不合理现象,从三条途径破解: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告知企业处罚依据、内容、理由,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使用情况,确保裁量公正、处罚公平。二是依法免罚轻罚。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梳理形成“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通过有温度的执法,规范引导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三是加大益企举措供给。不断深化“简案快办、轻案零跑、公益减罚”等益企措施,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处罚观察期制度,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注重整改帮扶,为企信用修复纾困解难。针对企业信用修复难、整改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重回公平竞争“赛道”。一是建立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理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方式和渠道,推进信用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节约企业信用修复成本,努力实现“一处修复、处处修复”。二是推行多部门联合帮扶整改。通过打造线上线下帮扶中心,建立帮扶指引工作流程,完善部门争议协调机制,破解“检后不管”“标准打架”等整改难题,帮助企业以低成本整改问题、管住风险。三是构建政企双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执法监督观察点和联络点,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建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分析研判、转化运用、回复反馈的工作闭环。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我市将勇担使命、勇当先锋,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主动领题、精准破题、高效解题,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共性问题的解决提供宁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