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从顶层设计出发,持续出台一揽子规范措施,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等方面,有哪些执法监督的保障措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施昌虬: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宁波市司法局在涉企行政检查中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对行政检查事项开展清单化管理。加强源头管理,牵头编制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检查特有事项,逐项审查确认。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全面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二是畅通涉企行政检查投诉渠道。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服务热线合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广泛征集涉企执法意见建议,集中纠治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是加大专项监督治理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开展涉企执法和行政检查等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坚决纠治“以罚代管””等现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制度引领约束。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领域规范第三方辅助服务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推动建立“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用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等方面,具体有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主体定期清理、清单化公示,明确执法资格权限,及时清理不适格主体,确保行政检查主体合法。今年3月底前,将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一批执法主体名单。非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每年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非执法人员不得“进厂入企”实施行政检查。
三是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考。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出台鼓励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七项措施,2024年度全市近15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法考。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典型案例库建设,组织汇编教科书式办案指引、典型案例。围绕执法高频事项,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微课程”“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为基层执法提供沉浸式标准化操作指引。
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发挥监督作用?
稿源: 2025-02-28 11:33:00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从顶层设计出发,持续出台一揽子规范措施,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等方面,有哪些执法监督的保障措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施昌虬: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宁波市司法局在涉企行政检查中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对行政检查事项开展清单化管理。加强源头管理,牵头编制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检查特有事项,逐项审查确认。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全面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二是畅通涉企行政检查投诉渠道。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服务热线合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广泛征集涉企执法意见建议,集中纠治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是加大专项监督治理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开展涉企执法和行政检查等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坚决纠治“以罚代管””等现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制度引领约束。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领域规范第三方辅助服务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推动建立“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用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等方面,具体有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主体定期清理、清单化公示,明确执法资格权限,及时清理不适格主体,确保行政检查主体合法。今年3月底前,将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一批执法主体名单。非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每年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非执法人员不得“进厂入企”实施行政检查。
三是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考。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出台鼓励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七项措施,2024年度全市近15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法考。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典型案例库建设,组织汇编教科书式办案指引、典型案例。围绕执法高频事项,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微课程”“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为基层执法提供沉浸式标准化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