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进立、挑大梁、作贡献”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 宁波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情况新闻发布稿 王寅星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保障,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靠前发力、精准施策,以全要素、全领域、全链条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赋能增效。下面,我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供给、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基本情况 2023年,围绕省“8+4”政策体系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为载体,以“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以空间保障、指标支持、统筹集约、优化审批等15条举措为重点,有力助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3.44万亩、计划指标使用2.93万亩,分别比同期增加33.5%、44.2%;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万亩,其中出让工业用地占出让土地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完成项目用海审批1.34万亩,供应矿产资源量约6000万吨;完成建设用林审批1.17万亩。 二、关于今年我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举措特点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延续以往落地成效良好的政策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出台了13条政策“干货”。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10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批前审查并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基础。年初已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6月底,已批准建设用地约1.8万亩、项目用海0.72万亩、项目用林0.72万亩,保障了通苏嘉甬高铁(宁波段)、228国道海曙段二期工程、海塘安澜等重大项目落地;供应建设用地3万亩,其中工业用地0.6万亩,占出让土地总量中比例达70%,确保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总的来说,有以下五方面特点。 一是空间保障更全面。坚决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在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前的过渡期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开展余慈地区、翠屏山中央公园、姚江两岸等重大片区规划编制。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要求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为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收储供应、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提供规划支撑。探索细化“分区准入+约束指标”规划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覆盖,为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领域项目提供空间基础。 二是指标保障更有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分级分类保障,做到突出重点、精准配置,全面支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上,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协同,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规划、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统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省预留规划指标,努力申请使用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全年力争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对下,统筹增存挂钩新增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于急需动工建设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全力保障我市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各地通过批而未供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全额返还地方。同时,积极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力争恢复耕地4万亩以上。强化林地指标调剂,对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有困难的地方,支持通过交易方式进行跨区域异地调剂指标。 三是项目审批更高效。一方面,用地审批服务持续迭代。进一步缩小用地预审范围,扩大先行用地范围,增加先行用地比例,对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三改”用地可以与主体工程分别报批;优化临时用地审批,全面推行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履约保函制度。另一方面,用海用林审查程序不断优化。对利用已填成陆历史遗留围填海、无新增围填海的项目,合并审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与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对于集中连片开发的开放式旅游娱乐、开放式养殖等用海区域,县级政府可组织开展区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用海时,可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对于建设项目用林,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在关键性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林审查,组件材料规范齐全的,即时予以批复。同时,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前参与、及时协调项目前期选址与设计方案比选等事宜,助力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等手续办理。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合并公示批前选址和设计方案,合并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提效率。 四是资源利用更集约。在用地方面,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制定了优化规划管控体系、健全收储支撑体系、创新资源供应模式、健全存量盘活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五方面20条试点举措,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存量挖潜;制定创新型产业用地规定,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用海方面,深化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实现海洋空间高效集约利用;引导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历史围填海区域,用好存量发展空间。全年计划保障历史围填海区域用海约4000亩。在用矿方面,计划新增采矿权3宗,矿产资源年产能稳定在6000万吨以上。在用林方面,全额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林地定额指标,对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 五是综合治理更智治。借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以矢量图斑管理模式精准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构建起低效用地快速识别机制和认定标准;计划利用已有数据仓和数据治理成果,逐步实现项目跟踪监管、督查督办、指挥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实景三维宁波建设,通过“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室内室外”一体化的宁波市数字孪生空间底座,进一步赋能数字城市、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深化不动产便利化改革,通过司法处置一件事、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一系列改革,不断惠企利企,加快形成不动产登记新质生产力。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要素供给效率、激发潜能活力。同时,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非常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帮助、鼎力支持。在此,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宁波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改革亮点、讲好自然资源规划故事,共同构建起经济“稳进立”新支点,以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力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宁波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情况新闻发布稿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4-07-12 13:34:19
“稳进立、挑大梁、作贡献”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
宁波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情况新闻发布稿
王寅星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保障,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靠前发力、精准施策,以全要素、全领域、全链条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赋能增效。下面,我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供给、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基本情况
2023年,围绕省“8+4”政策体系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为载体,以“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以空间保障、指标支持、统筹集约、优化审批等15条举措为重点,有力助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3.44万亩、计划指标使用2.93万亩,分别比同期增加33.5%、44.2%;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万亩,其中出让工业用地占出让土地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完成项目用海审批1.34万亩,供应矿产资源量约6000万吨;完成建设用林审批1.17万亩。
二、关于今年我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举措特点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延续以往落地成效良好的政策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出台了13条政策“干货”。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10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批前审查并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基础。年初已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6月底,已批准建设用地约1.8万亩、项目用海0.72万亩、项目用林0.72万亩,保障了通苏嘉甬高铁(宁波段)、228国道海曙段二期工程、海塘安澜等重大项目落地;供应建设用地3万亩,其中工业用地0.6万亩,占出让土地总量中比例达70%,确保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总的来说,有以下五方面特点。
一是空间保障更全面。坚决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在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前的过渡期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开展余慈地区、翠屏山中央公园、姚江两岸等重大片区规划编制。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要求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为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收储供应、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提供规划支撑。探索细化“分区准入+约束指标”规划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覆盖,为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领域项目提供空间基础。
二是指标保障更有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分级分类保障,做到突出重点、精准配置,全面支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上,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协同,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规划、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统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省预留规划指标,努力申请使用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全年力争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对下,统筹增存挂钩新增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于急需动工建设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全力保障我市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各地通过批而未供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全额返还地方。同时,积极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力争恢复耕地4万亩以上。强化林地指标调剂,对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有困难的地方,支持通过交易方式进行跨区域异地调剂指标。
三是项目审批更高效。一方面,用地审批服务持续迭代。进一步缩小用地预审范围,扩大先行用地范围,增加先行用地比例,对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三改”用地可以与主体工程分别报批;优化临时用地审批,全面推行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履约保函制度。另一方面,用海用林审查程序不断优化。对利用已填成陆历史遗留围填海、无新增围填海的项目,合并审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与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对于集中连片开发的开放式旅游娱乐、开放式养殖等用海区域,县级政府可组织开展区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用海时,可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对于建设项目用林,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在关键性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林审查,组件材料规范齐全的,即时予以批复。同时,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前参与、及时协调项目前期选址与设计方案比选等事宜,助力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等手续办理。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合并公示批前选址和设计方案,合并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提效率。
四是资源利用更集约。在用地方面,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制定了优化规划管控体系、健全收储支撑体系、创新资源供应模式、健全存量盘活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五方面20条试点举措,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存量挖潜;制定创新型产业用地规定,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用海方面,深化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实现海洋空间高效集约利用;引导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历史围填海区域,用好存量发展空间。全年计划保障历史围填海区域用海约4000亩。在用矿方面,计划新增采矿权3宗,矿产资源年产能稳定在6000万吨以上。在用林方面,全额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林地定额指标,对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
五是综合治理更智治。借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以矢量图斑管理模式精准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构建起低效用地快速识别机制和认定标准;计划利用已有数据仓和数据治理成果,逐步实现项目跟踪监管、督查督办、指挥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实景三维宁波建设,通过“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室内室外”一体化的宁波市数字孪生空间底座,进一步赋能数字城市、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深化不动产便利化改革,通过司法处置一件事、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一系列改革,不断惠企利企,加快形成不动产登记新质生产力。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要素供给效率、激发潜能活力。同时,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非常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帮助、鼎力支持。在此,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宁波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改革亮点、讲好自然资源规划故事,共同构建起经济“稳进立”新支点,以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力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