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闻发布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记者提问
出租房主要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该《条例》在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4年02月28日

  问:根据近年来出租房火灾等意外事件来看,出租房主要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该《条例》在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林辉答:一是对于常见的居住出租房,主要存在安全通道不畅、外窗设置防盗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用火用电不规范、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等问题,有些还存在违规分隔后供多人居住的现象。二是对于生产经营性出租房,出租人将厂房分隔转租给不同单位,形成厂中厂、园中园情形,出现部分共用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三是出租人、承租人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出租人只考虑经济效益、不重视投入管理,有些出租人提供的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相对质量较差,承租人往往有短期租住心理,也不愿意对消防设施加大投入,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条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对用于出租的房屋后提出了消防安全要求。比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停等要求。居住出租房不得与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生产经营性出租房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性质,提高危险类别等。

  二是对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比如不得违规分隔出租,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擅自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消除等。

  三是对一些特别事项进行了明确。比如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的出租房,应安装报警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明火与居住区域有效分隔等。再比如,有两个以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要确定统一管理人,对其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9183514
传真:0574-89183514        邮箱:nbxwfb@163.com

出租房主要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该《条例》在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4-02-28 17:42:14

  问:根据近年来出租房火灾等意外事件来看,出租房主要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该《条例》在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林辉答:一是对于常见的居住出租房,主要存在安全通道不畅、外窗设置防盗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用火用电不规范、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等问题,有些还存在违规分隔后供多人居住的现象。二是对于生产经营性出租房,出租人将厂房分隔转租给不同单位,形成厂中厂、园中园情形,出现部分共用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三是出租人、承租人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出租人只考虑经济效益、不重视投入管理,有些出租人提供的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相对质量较差,承租人往往有短期租住心理,也不愿意对消防设施加大投入,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条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对用于出租的房屋后提出了消防安全要求。比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停等要求。居住出租房不得与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生产经营性出租房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性质,提高危险类别等。

  二是对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比如不得违规分隔出租,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擅自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消除等。

  三是对一些特别事项进行了明确。比如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的出租房,应安装报警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明火与居住区域有效分隔等。再比如,有两个以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要确定统一管理人,对其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