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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交通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稿源: 2020-02-10 19:48:02
记者提问:市交通运输部门针对企业复工,在公共交通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做好复工复产后的公共交通服务,根据客流变化及疫情防控需要,交通部门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从2月11日起,全市公共交通将逐步恢复日常运营服务。中心城区公共汽车将逐步增加发班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同时我们将严格控制公共交通工具的实载率,视情对实载率较高的线路增加运力,也建议市民乘车时隔开乘坐,保持距离。此外,恢复中心城区至镇海、北仑的跨区公交线路。轨道交通恢复运营时间将另行通告。
二、为保障重点交通枢纽疏运及市民点对点出行,我们将加大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应急运力调度。
三、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做好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消毒通风、严格做到每日消毒、每班通风。保证公共自行车网点、共享单车正常服务,车辆每天消毒,让市民放心使用。
四、为做好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运输及“三复”运输的路网保障,宁波东、云龙等15个已开放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开通货物运输“绿色通道”,并重新开放鄞州南(姜山)、宁海北、慈城、余姚大隐、柴桥、临江等6个收费站作为货车专用出入口。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