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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9年09月10日

 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0日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的新闻发布会。今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真正迈入强制时代。

  为全面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自8月1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收运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宣传引导、基础设施配置、收运体系完善、12345体系建设)。据市统计局统计,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97%,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是拥有完整分类处置体系的城市。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条例宣贯力度全面加强。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作用,与甬派、宁聚、宁波晚报等媒体合作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8月30日,我局联合市人大、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首场普法宣传活动,向全体市民普及分类知识,扩大《条例》知晓率。目前,我市关于《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制订“1+22”项配套政策,现已协同相关部门完成6项配套政策的发文工作,其他配套政策将于9月底前完成发布。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2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总设计处置能力达1161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每天11400吨的产生量。为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目标,目前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届时,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匹配,并富有余量。

  三是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的实施意见》,调整中心城区分类收运体系,落实小区内物业收运的主体责任,小区外环卫部门收运的主体责任,实现“物业归集不出小区,环卫部门上门收集”的“一体化”分类收运模式。

  四是源头分类模式全面创新。推进基于成果激励机制,鼓励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制度,稳步推进“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分类模式,进一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目前中心城区已有500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进一步强化政府督导、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全面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全力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全力以赴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努力开创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科学管理,坚持系统推进。注重党建引领,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推广垃圾分类党建联建活动,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注重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达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完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目标。

  二是健全分类体系,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中端收运、转运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底前补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双向监督机制,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促进习惯养成。全覆盖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动员模式。积极开展《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面对面”告知、“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扩大《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知晓率。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十进”活动,全方位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动员优势,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扩大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规模。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提升分类成效。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源头分类质量,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通报机制(居住小区月度厨余垃圾分类质量评价考核通报、各区县(市)季度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考核通报、各区县(市)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通报),进一步提升分类成效。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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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稿源: 2019-09-10 14:54:21

 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0日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的新闻发布会。今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真正迈入强制时代。

  为全面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自8月1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收运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宣传引导、基础设施配置、收运体系完善、12345体系建设)。据市统计局统计,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97%,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是拥有完整分类处置体系的城市。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条例宣贯力度全面加强。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作用,与甬派、宁聚、宁波晚报等媒体合作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8月30日,我局联合市人大、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首场普法宣传活动,向全体市民普及分类知识,扩大《条例》知晓率。目前,我市关于《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制订“1+22”项配套政策,现已协同相关部门完成6项配套政策的发文工作,其他配套政策将于9月底前完成发布。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2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总设计处置能力达1161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每天11400吨的产生量。为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目标,目前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届时,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匹配,并富有余量。

  三是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的实施意见》,调整中心城区分类收运体系,落实小区内物业收运的主体责任,小区外环卫部门收运的主体责任,实现“物业归集不出小区,环卫部门上门收集”的“一体化”分类收运模式。

  四是源头分类模式全面创新。推进基于成果激励机制,鼓励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制度,稳步推进“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分类模式,进一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目前中心城区已有500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进一步强化政府督导、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全面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全力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全力以赴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努力开创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科学管理,坚持系统推进。注重党建引领,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推广垃圾分类党建联建活动,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注重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达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完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目标。

  二是健全分类体系,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中端收运、转运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底前补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双向监督机制,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促进习惯养成。全覆盖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动员模式。积极开展《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面对面”告知、“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扩大《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知晓率。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十进”活动,全方位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动员优势,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扩大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规模。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提升分类成效。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源头分类质量,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通报机制(居住小区月度厨余垃圾分类质量评价考核通报、各区县(市)季度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考核通报、各区县(市)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通报),进一步提升分类成效。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