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宁波推出的80条《若干措施》与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有何关系?内容上有何新突破?
施金国(市台办主任):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在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充分延伸拓展的结果。《若干措施》共80条,其中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中的18条独立表述,另13条融入其他条款,有62条在“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有所突破,并有27条为我市独有措施。
《若干措施》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31条惠台措施”内容,涵盖甬台两地经济合作、贸易交流、居住生活等方面内容,力求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一是充分结合浙江、宁波已颁布实施的涉台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实施意见》等,并对其中部分内容加以丰富。二是立足我市全力打造外贸强市的发展要求,发挥我市对外贸易优势,提出甬台贸易方面的惠台措施,在通关、检验检疫便利化等方面加以扶持。三是着力于吸引台湾各类人才来我市工作学习生活。欢迎台湾科研人员、教师、医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养老服务业者等各类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可同等享受我市各类人才奖励与补贴政策。四是《若干措施》关注台胞在宁波学习就业生活等热点问题,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在就医、就学、旅游、办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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