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王仁元

  今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惠台措施”),得到广大台胞台商的热议和点赞。宁波市积极做好“31条惠台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对在甬台资企业及台商台胞的政策支持和辅导服务,近期我市先后举办了全省台资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会、两岸乡村振兴论坛等甬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也受到两岸民众与媒体的关注。我市在推进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同时,经过充分研究进一步提出有力度、有影响力的惠台举措,着力为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宁波更好更快发展。近日,在“31条惠台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及意义

  宁波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和两岸交流的热络地区,也是台湾同胞生活的重要集聚区,截止2017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615家,合同利用台资147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利用外资总量近20%,在甬台资企业对全市经济总量贡献率约为8%。目前,已有11家台湾制造业百强企业和45家台湾上市公司落户宁波,2017年宁波市对台湾地区进出口458亿元,台湾是宁波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重要的贸易伙伴,宁波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的ECFA项下货物总量已连续多年排名首位。为此,我市有必要在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有力度、有影响力的惠台举措。

  《若干措施》结合宁波实际,是我市服务于中央对台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省委“东引台资”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对我市加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若干措施》的出台对我市促进台湾项目落地和人才引进,为更多台商台企来甬发展,更多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将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宁波出台的《若干措施》分为5大部分,共80条,即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5个方面内容:

  一是为台胞来甬投资方面提供更加明确的支持。针对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上市融资等过程中面临的要素保障、政策扶持等热点问题,提出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如:宁波台商投资企业可全面享受我市各类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别重大台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建设,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在宁波建设或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台湾团队在宁波共建研究院所;鼓励台湾知名会展机构注册落户宁波或设立分支机构等。

  二是为台胞开展甬台贸易提供更高效服务。如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台资企业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与关键零部件进口;台资企业在宁波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可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检测、维修、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工作;来自台湾地区的入境特殊物品实施境外风险评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实现即报即批;对开展对台贸易的宁波市外贸实效企业和重点企业,在信用评估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自助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原产地证书》等。

  三是为台胞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提供更大空间。如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台湾同胞在宁波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宁波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可在宁波设立代表机构,为宁波台企、台商和台胞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鼓励甬台民间调解组织合作,为在宁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调解服务等。

  四是为台胞来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关心。如台湾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等措施;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优秀台湾大学生可享受台湾学生奖学金;在甬台胞在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考评、各类荣誉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和宁波居民同等待遇;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每年接收100名台湾大学生开展实习活动等。

  五是为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公共文化服务待遇。台湾同胞可在宁波申请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当场取证;台湾同胞可以在宁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机动车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享受乘坐宁波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景点游览优惠政策等。

  (二)主要特点

  一是《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两岸一家亲”理念,在贯彻“31条惠台措施”精神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充分延伸拓展,增加甬台两地经济合作、贸易交流、居住生活等方面内容,力求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二是《若干措施》内容充分涵盖现有涉台政策措施。结合浙江、宁波已颁布实施的涉台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关于扩大和深化甬台经贸合作服务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并对其中部分内容加以丰富。

  三是《若干措施》充分结合产业规划及台资企业现状。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需求,鼓励支持台商宁波投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项目。助推台资企业在宁波健康发展,协助台企解决融资、用地问题等,加大对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借助“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台资企业等。

  四是《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将为台胞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等多方面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如台湾籍中小学生可在宁波就近安排入学,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完善高新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实施台湾青年来甬实习就业创业“十百千”计划等。

  五是《若干措施》充分展现对台湾同胞的关心关注。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条款较多,涉及到全市40多家部门与中央直属单位的职能工作,在广泛听取在甬台湾同胞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群策群力、反复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两个方面尽可能为台湾同胞提供便利措施,充分展现了全市上下对台湾同胞的亲情善意。

  三、下一步推进《若干措施》落实的保障举措

  一是增加台湾同胞对《若干措施》的了解。在本次新闻发布会基础上,近日《若干措施》还将在中央、省、市以及台湾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向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做好政策宣讲,使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充分了解各项惠台措施。各地各部门也会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若干措施》的日常宣讲等工作。

  二是推进各地各部门对《若干措施》的贯彻执行。一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若干措施》条款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解释、辅导与办理工作,使台商台胞了解办理流程、办理方式等,切切实实用好这些惠台措施;另一方面,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相关条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探索更优质服务方法,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三是跟踪督查《若干措施》实施情况。宁波市委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做进一步调查研究,更多地了解在甬台商台胞的所思所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为台胞、台企在我市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

稿源: 2018-06-19 14:53:51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王仁元

  今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惠台措施”),得到广大台胞台商的热议和点赞。宁波市积极做好“31条惠台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对在甬台资企业及台商台胞的政策支持和辅导服务,近期我市先后举办了全省台资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会、两岸乡村振兴论坛等甬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也受到两岸民众与媒体的关注。我市在推进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同时,经过充分研究进一步提出有力度、有影响力的惠台举措,着力为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宁波更好更快发展。近日,在“31条惠台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及意义

  宁波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和两岸交流的热络地区,也是台湾同胞生活的重要集聚区,截止2017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615家,合同利用台资147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利用外资总量近20%,在甬台资企业对全市经济总量贡献率约为8%。目前,已有11家台湾制造业百强企业和45家台湾上市公司落户宁波,2017年宁波市对台湾地区进出口458亿元,台湾是宁波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重要的贸易伙伴,宁波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的ECFA项下货物总量已连续多年排名首位。为此,我市有必要在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有力度、有影响力的惠台举措。

  《若干措施》结合宁波实际,是我市服务于中央对台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省委“东引台资”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对我市加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若干措施》的出台对我市促进台湾项目落地和人才引进,为更多台商台企来甬发展,更多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将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宁波出台的《若干措施》分为5大部分,共80条,即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5个方面内容:

  一是为台胞来甬投资方面提供更加明确的支持。针对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上市融资等过程中面临的要素保障、政策扶持等热点问题,提出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如:宁波台商投资企业可全面享受我市各类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别重大台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建设,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在宁波建设或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台湾团队在宁波共建研究院所;鼓励台湾知名会展机构注册落户宁波或设立分支机构等。

  二是为台胞开展甬台贸易提供更高效服务。如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台资企业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与关键零部件进口;台资企业在宁波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可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检测、维修、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工作;来自台湾地区的入境特殊物品实施境外风险评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实现即报即批;对开展对台贸易的宁波市外贸实效企业和重点企业,在信用评估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自助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原产地证书》等。

  三是为台胞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提供更大空间。如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台湾同胞在宁波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宁波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可在宁波设立代表机构,为宁波台企、台商和台胞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鼓励甬台民间调解组织合作,为在宁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调解服务等。

  四是为台胞来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关心。如台湾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等措施;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优秀台湾大学生可享受台湾学生奖学金;在甬台胞在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考评、各类荣誉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和宁波居民同等待遇;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每年接收100名台湾大学生开展实习活动等。

  五是为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公共文化服务待遇。台湾同胞可在宁波申请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当场取证;台湾同胞可以在宁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机动车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享受乘坐宁波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景点游览优惠政策等。

  (二)主要特点

  一是《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两岸一家亲”理念,在贯彻“31条惠台措施”精神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充分延伸拓展,增加甬台两地经济合作、贸易交流、居住生活等方面内容,力求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二是《若干措施》内容充分涵盖现有涉台政策措施。结合浙江、宁波已颁布实施的涉台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关于扩大和深化甬台经贸合作服务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并对其中部分内容加以丰富。

  三是《若干措施》充分结合产业规划及台资企业现状。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需求,鼓励支持台商宁波投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项目。助推台资企业在宁波健康发展,协助台企解决融资、用地问题等,加大对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借助“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台资企业等。

  四是《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将为台胞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等多方面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如台湾籍中小学生可在宁波就近安排入学,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完善高新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实施台湾青年来甬实习就业创业“十百千”计划等。

  五是《若干措施》充分展现对台湾同胞的关心关注。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条款较多,涉及到全市40多家部门与中央直属单位的职能工作,在广泛听取在甬台湾同胞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群策群力、反复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两个方面尽可能为台湾同胞提供便利措施,充分展现了全市上下对台湾同胞的亲情善意。

  三、下一步推进《若干措施》落实的保障举措

  一是增加台湾同胞对《若干措施》的了解。在本次新闻发布会基础上,近日《若干措施》还将在中央、省、市以及台湾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向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做好政策宣讲,使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充分了解各项惠台措施。各地各部门也会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若干措施》的日常宣讲等工作。

  二是推进各地各部门对《若干措施》的贯彻执行。一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若干措施》条款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解释、辅导与办理工作,使台商台胞了解办理流程、办理方式等,切切实实用好这些惠台措施;另一方面,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相关条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探索更优质服务方法,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三是跟踪督查《若干措施》实施情况。宁波市委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做进一步调查研究,更多地了解在甬台商台胞的所思所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为台胞、台企在我市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