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来,市委、市政府强化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三农”工作领域,创新“三农”发展举措。2003年提出了以“加减乘除”法破解“三农”难题,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2005年制定《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提出推进“六大统筹”,部署实施“六大工程”。2008年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夯实一个基础、突出两个重点、实施三个突破、落实四个保障”总体思路,为实施城乡改革发展定下基调。2009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房“两改”,推动农村集聚建设。2011年部署实施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把加快“16+3”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作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五方面工作任务、30多项“改革清单”。2017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经过近十五年来的恢弘实践,我市“三农”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统筹城乡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主要成效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迅速
2015年以整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推进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目前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评价得分79.71分,劳均农林牧渔增加值达63000多元,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8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231个,慈溪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1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共有家庭农场3718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4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6家,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69%,耕地规模经营率达到69.6%。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呈现加快发展态势,接待游客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年均增长20%以上。构建市、县、乡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框架,农业生产、供销流通、金融保险“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市确定基础条件较好的28个镇乡农合联开展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示范创建,依托区域农业特色主导产品组建各类专业性、产业性农合联15个,农产品电商营销快速增长。实施由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自愿组建共保经营为主,独立经营为补充的保险模式,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已基本覆盖全市农林牧渔业主导产品及主要生产设施等50多个细分品种。
二、实施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入推进
牢牢抓住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机,把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攻方向,加快“三农”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城镇高度集聚、农村多样保留”要求,对全市规划保留村进行调整,全市行政村数由2014年的2543个调整为规划期内保留村数1447个,在余姚陆埠镇、慈溪龙山镇等6个乡镇探索“多规融合”试点。按照推进农村集聚发展的要求,在全省首创实施农房“两改”工作,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7万多户,住房建设面积达3000多万平方米,共启动创建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76个。创新完善五大帮扶机制,以“16+3”相对欠发达地区为重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累计完成该区域整治提升村180多个,完成下山移民2523户、6873人。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接,以交通客运网、水环境网、环境保洁网、绿化生态网和保障服务网“五网”建设为重点,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三、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农村房地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已完成农村承包地测绘174.7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87%。2015-2016年花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动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至今全市股份合作社改制村为2801个,占总数的99.3%,对符合改革条件的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探索有序退出机制试点。构建起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10个县级平台,127个乡镇交易平台,截止去年6月累计交易265宗,交易额达18510.9万元。江北、慈溪等地积极探索村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票和农房等抵(质)押融资贷款,取得了较好效果。开展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累计发放IC卡居住证52.4万张,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享受城镇市民化基本待遇。
四、推动就业创业,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多措并举,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宁波农民学院合作办校模式和区县(市)农民学校平台作用,实施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优秀农民进高校和赴境外培训等,引导农民进入经商务工、乡村旅游服务等新领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2017年全市有577个村开展股份分红,总额达29.4亿元,股东人均分红为4362元,折算全市股东人均分红为702元。加快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计划,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重点支持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等家庭经营项目,实现“16+3”区域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幅。健全公益林分类补偿机制,提高省、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生态公益林补偿在原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每亩再增加100元。2016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三保并轨”,目前市辖五区月低保标准为744元,月人均补差530元,月人均养老金超过300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达1260元,其中财政人均补助达910元。2017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71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80:1,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03元,主要收入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五、总结推广乡村治理模式,农村基层基础有新提升
坚持党建引领,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建立健全联区域、联村党建体系,开展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领头雁”,回引党员能人520名,调整不信任、不作为村社干部459名。总结宁海村级小微权力做法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编制形成全市新版“三十六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向村级延伸体系建设,总结推广象山“村民说事”基层治理好做法,目前全市共有2503个村全面推广实行了融“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的制度,涌现出如余姚“小板凳工作法”、宁海“聊天长廊”、慈溪“圆桌夜谈”等基层创新做法,形成了“有事好商量”的乡村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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