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通讯员周骏)挖了填、填了挖,道路屡屡“开膛破肚”、管线铺设“没完没了”。这是马路反复开挖带给市民的直观感受。昨天,《2016年度市区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正式出炉,533条道路挖掘项目的范围、时间全部登记在案,有望为“马路拉链”划上休止符。
继去年8月出台《宁波市市区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后,首次公布全市年度道路挖掘计划。
根据《办法》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或区政府批准。各区、各行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等单位,须按照现有市、区管理权限将本单位下一年度掘路工程详细计划于每年年底前报送联席会议会审,会审通过后再列入年度掘路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小型掘路工程项目,应将计划申报材料在每月的20日前报送相应联席会议会审,会审通过后再列入月度掘路计划。
截至2015年底,各行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共上报2016年度道路挖掘计划562件。按照《办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对2016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进行了优化和方案调整:对37件涉及新建改建5年内、大修3年内的道路挖掘项目予以取消;对8条涉及同路段不同挖掘项目的道路,经优化调整后,通信、给水等掘路项目与道路改建或整治项目同步实施,避免道路反复开挖;此外,还对部分项目道路的挖掘时间进行了调整。
最终确定的533条开挖道路中,海曙51条,江东85条,江北110条,鄞州106条,镇海57条,北仑97条,大榭3条,东钱湖3条,高新区13条,梅山1条以及跨区7条。
533条计划开挖道路一一登记在案,这也为道路挖掘管理提供了监督凭证。市民发现违规挖掘、重复挖掘、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可拨打96310智慧城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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