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燕)从今天起,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式启动,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改革价格机制、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将逐步实施。 我市自去年12月2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后,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70条,主要涉及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及应用机制等6方面内容。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出租汽车改革意见。 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以“1+18”政策体系为依托,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成熟一批、推进一批。“1”即以《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为顶层设计,“18”就是18个配套保障方案。根据市政府要求,从今天起,市区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和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同步实施,调整后的车辆技术标准也即将公布。 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主要涉及3851辆车,预计退费3500万元。对分期缴纳的车辆,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已经启动,将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要包括退费和补缴。其中缴纳到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经营期限剩余天数折算余额,予以退还,涉及车辆3851辆,预计退还3487万元;未缴纳到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未缴纳天数折算予以补缴,涉及车辆576辆,拟补缴79万元。 新的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也即将出台,调整后的车辆技术标准规定了车辆参数及舒适性、安全性、环保性、车辆内部配置、车辆外观配置、检验标准六方面要求。 出租车运价机制改革包括调整基础运价标准,完善油气运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运价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制度,放开特殊服务项目价格等。其中运价标准根据听证会多数人意见,基础运价起步价由现行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车公里价格由现行每公里2元调整为2.4元。非基础运价中等候费、空驶费与车公里价格比价关系,夜间行车补贴费标准均保持不变,其中等候费计价方式由四舍五入调整为满元计费。由于运价机制由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即目前政府制定发布的运价标准作为最高价格,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根据运营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自主合理选择运费下浮办法。同时放开部分特殊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专用电召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高于基准车型出租汽车等,由市场调节。 下一步将根据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程,积极稳妥推进其他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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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启动出租汽车改革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3-01 09:34:12
本报讯(记者张燕)从今天起,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式启动,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改革价格机制、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将逐步实施。
我市自去年12月2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后,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70条,主要涉及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及应用机制等6方面内容。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出租汽车改革意见。
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以“1+18”政策体系为依托,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成熟一批、推进一批。“1”即以《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为顶层设计,“18”就是18个配套保障方案。根据市政府要求,从今天起,市区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和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同步实施,调整后的车辆技术标准也即将公布。
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主要涉及3851辆车,预计退费3500万元。对分期缴纳的车辆,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已经启动,将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要包括退费和补缴。其中缴纳到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经营期限剩余天数折算余额,予以退还,涉及车辆3851辆,预计退还3487万元;未缴纳到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未缴纳天数折算予以补缴,涉及车辆576辆,拟补缴79万元。
新的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也即将出台,调整后的车辆技术标准规定了车辆参数及舒适性、安全性、环保性、车辆内部配置、车辆外观配置、检验标准六方面要求。
出租车运价机制改革包括调整基础运价标准,完善油气运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运价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制度,放开特殊服务项目价格等。其中运价标准根据听证会多数人意见,基础运价起步价由现行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车公里价格由现行每公里2元调整为2.4元。非基础运价中等候费、空驶费与车公里价格比价关系,夜间行车补贴费标准均保持不变,其中等候费计价方式由四舍五入调整为满元计费。由于运价机制由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即目前政府制定发布的运价标准作为最高价格,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根据运营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自主合理选择运费下浮办法。同时放开部分特殊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专用电召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高于基准车型出租汽车等,由市场调节。
下一步将根据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程,积极稳妥推进其他配套方案。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