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直机关党工委、宁波市综治办、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总工会、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每逢新春佳节,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但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不但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节日的安全、欢乐、祥和,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过清新、清洁、清廉年。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为了我们的共同家园,为了我们的平安,让我们点燃文明之火,升起礼仪之花,迸发出欢庆之声,去迎接我们的传统节日——春节。
市民朋友们,宁波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真诚地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宁波城市的优美贡献自己的力量,使宁波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祝广大市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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