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宁波市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专项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净化学生饮食消费环境,并实现三个100%。一是亮证经营和承诺责任书等信息100%统一上墙公示,即信息有公示;二是食品经营进货查验责任落实做到100%,即进货有台帐;三是一户一档信用监管档案达到100%,实施量化分类分级监管,即监管有量化。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全市大中院校、中小学(含职高、中专)、幼儿园的校区内及其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主体。
(二)重点对象
排名较后、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率较高的小食杂店((超市))。
(三)重点品种
乳制品、糕点、蜜饯、烘炒食品、膨化食品、糖果、果冻、肉制品、豆制品、饼干、饮料等食品。
(四)重点内容
一是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二是健康证管理、进货查验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
三、具体阶段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建档量化阶段((2013年底前))。按照《宁波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甬工商食„2013‟91号),到2013年底前,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00%建立一户一档监管信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实现量化分级分类监管。
(二)消费教育宣传引导阶段(每年3月~6月)。延伸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立健全学校消费维权联络站,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教手册和集中授课等方式,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指导建立学生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良好监管氛围。
(三)全面整治规范提升阶段((每年9月~12月))。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和检测,可结合区域实际,集中时段开展校园食杂店综合检查公开评价工作,同时强化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四)固化成效形成长效机制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全面实现三个100%的整治目标,在此基础上,将信用分类监管、公开评价、宣教进校园等固化为常态化监管手段,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刻领会整治的背景和目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摆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质量为重,深入整治。要结合小食杂店整治和公开评价工作,围绕学生喜食、消费投诉集中、合格率较低的品种和品牌,加大重点抽检和日常监管。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督促源头治理;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尝试“黑名单”制度和“区域限制”法,切实把好进货查验关,在一定时段一定范围限制产地较为集中的不合格食品的上市销售。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教育、质监、食药监、城管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四)注重结合,确保长效。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和青少年维权行动、一户一档信用监管、工商所食品安全达标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运行,合力推进。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借鉴推广,齐头并进,全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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