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2013年2月,市政府印发《宁波市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和六个子工程方案,并列入当年全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9项“惠民利民”专项行动之一,列入人大常委会食品“五放心一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执法监管。
一、百万学生餐饮安全三年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果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732个,完成投资约4.8亿元。对于粮、油等大宗商品采取政府或集中招投标制度,实行统一配送,探索企业和学校对接、基地和学校对接等多种采购模式,全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由2013年的56%提到目前的93.40%。全市A、B级学校食堂比率由68.62%提升到了88.91%,且全面实行“五常法”管理;全市累计制止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摊贩5000余起,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持证率提升到99.47%;加大对订餐平台信息公开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网上订餐监管网络,实现“线上线下”的同步监管。结合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建成省、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83家;建成阳光厨房981家,占全市已建成餐饮单位阳光厨房总数的55.5%;每年定期组织全大市新生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均在90%以上。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指标都已超额完成,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明显好转。
二、抓住关键,确保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落到实处
(一)抓示范创建,有机结合夯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基础。
三年来,宁波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与各项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有效夯实了基础。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改提升工作与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范工程”、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工作等工作有机结合,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改与提升工作作为示范创建过程中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示范创建等工作有效带动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与提升,已有越来越多的学校食堂成为省市级加入到“示范学校食堂”行列,截止目前宁波已建成省、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83家,全市品牌超市进校园率达到82.3%;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示范学校食堂、AB级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示范单位的建成大大推动了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从而形成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改提升与“示范创建”等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局面。
(二)抓专项治理,始终保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高压态势。三年来,宁波将严查严打作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抓早抓细抓落实,围绕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此基础上,2015年全市安排部署并实施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多、小商小贩占道多、无证经营多等现象。2013年以来,全市共累计制止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摊贩5000余起;全市共办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违法违规案件382起,罚没款共计149.25万元,将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持证率提升到99.47%,有力保障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三)抓督促指导,努力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三年来,宁波建立健全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对于列入改造提升的学校食堂,以及校园周边新开办的小食杂店、小餐饮店,提前介入,上门指导,帮助其合理规划店面布局,积极推行“五常法”管理。在此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督促其整改落实,把好开办前的准入关。对于学校食堂,明确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全面推广以视频直播、可视玻璃隔断等方式展示食品制作过程的“阳光厨房”,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全市共有981家学校食堂建成“阳光厨房”并投入使用。
(四)抓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年来,宁波把社会共治这一监管抓手运用到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鼓励和引导学校师生、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校园行五个一”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还成立了由师生、家长和校方等代表组成的“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对保障师生食品安全、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抓规范提升,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三年来,宁波把行业提升发展作为监管的最终目的,坚持“监管、规范、提升”三步走,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特色餐饮街建设。比如,江北区在宁波大学周边建设“东街里”餐饮一条街,积极推行“阳光厨房”建设、食安险投保、自主化管理等监管方法和手段,将其打造成全市首个小餐饮“阳光厨房”全覆盖的示范街。及时规范网上订餐市场秩序,加大对订餐平台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网上订餐监管网络,实现“线上线下”的同步监管。比如,镇海区选取“宁大步行街”为网络订餐先行区,多次对该片区78家餐饮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检查餐饮单位200余家次,对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
三、探索创新,着力提升学生餐饮安全上新台阶
(一)引“食品安全责任险”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底线。我市已有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等地探索引入“食品安全责任险”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底线。鄞州区、海曙区由政府出资数百万元为辖区内所有学校投保,当辖区内发生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故,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托底购买保险服务;同时海曙区财政安排100万元补贴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对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校园周边餐饮、商超等相关单位第一年可以享受50%保费补贴,第二年可以享受40%保费补贴,第三年可以享受30%保费补贴。江北区“东街里”美食城位于宁波大学附近,是周边大学生餐饮消费重地,该美食城负责人为麾下的33家小餐饮店抱团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消费者最高可获赔2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获赔10万元。食安险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底线大有可为。
(二)创“严管街区”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档升级。我市已在镇海区、宁海县等地通过基层实践探索建立校园周边严管区。镇海局通过打造高标准、严规范、零容忍的食品安全监管品牌,实现区域内食品企业的守法、规范、诚信、和谐经营;通过严格准入,拔高生产经营门槛;严密治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提升业态安全水平;建章立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广泛宣传,打造放心食品监管品牌。宁海局则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岗”在校园周边着力打造“严管示范街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分成35组,每2人一组,并配有小组长,每组联系包干2家小餐饮单位,对包干联系的餐饮单位开展实地指导,逐家上门督促整改,从而有效达到食品销售、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业态形象“五提升”。“严管街区”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提档升级值得推广。
(三)领“食安员互查”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根基。我市已有江北区、象山县创新机制,引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联合交叉检查方式。一是摸清底数,优化人员配备,以A级学校食安员为组长,责任心较强的B级学校食安员为副组长,每组人员合理交叉配置,同时监管部门设置督查组对互查工作进行实时跟踪督导;二是培训指导、明确目标任务,联合交叉前,明确正副组长职责、检查期限、检查注意事项,实施检查时对五常管理完善、色标实施到位、阳光厨房已创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学习交流,对照《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洋细培训讲解;三是联合督查,跟进长效监管,根据检查结果、各组积极交流,分析存在问题,探讨下一步对策措施,督查组则对存在问题及时跟进处罚,对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并在教育局内网公示检查结果以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安员互查”机制有效节约监管资源、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夯实了校园食品安全的根基。“食安员互查”强校园食品安全根基有效
(四)借“智慧监管”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传统的监管还依赖于眼看、手摸,查台帐等较为粗放的监管方式,缺乏快速检验技术、信息化监管、移动执法等基础保障。我市慈溪市、江东区试点了“智慧市场监管”,通过“智慧监管”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效率,同时初步实现监管结果的“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并建立起起规范完整、实时高效、可溯可查、责任明确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同时还借助标准化方式规范检验检测,提高了快检技术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探“第三方监理”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新出路。我市针对餐饮监管人少事多这一弊端,与餐饮协会等共同探讨研究,引入“学校食堂监理制度”的可行性,餐饮协会内部的部门会员单位,本身已建立起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防控”专业部门,并有一批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内部巡查工作;整合起相关资源,建立起一个专业“第三方监理”机构,该机构主要面向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行专业的食品安全专业巡查,特别是对学校食堂承包方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给出科学评价,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在“五常法”、“阳光厨房”建设的一系列科学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给予指导;校方根据评估结果要求承包方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与承包经费给付、续包等系列问题相挂钩。“第三方监理”将有效释放监管压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与方向。
【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全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2066所,全市共有学校食堂2180家,其中A级食堂694家,占31.8%,B级食堂1239家,占56.8%,AB级食堂占食堂总数的88.7%,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省级、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数量达到60家。2013年全市实施“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以来,通过教育系统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改善,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强化政策引导,提升目标要求
(一)制订实施方案。制订《宁波市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宁波市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强化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考核督导。将学校食堂升级改造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列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组织专项督查组,先后前往镇海、鄞州、奉化、宁海、象山、慈溪、余姚等改造任务相对较重的地方进行督查。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原有的对各乡镇、学校的年度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学校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强化基础建设,提升硬件水平
(一)推进总体规划。依据省、市有关文件,根据各县(市)区编制规划,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2013—2015年宁波市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规划项目》(甬教计〔2013〕378号)。全市2013-2015年计划实施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项目730个,投资约45954.66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完成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732个,累计投资4.8亿元。2015年宁波市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规划项目数148个,改造金额1351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已完成项目150个,完成投资15053万元。
(二)设立专项资金。针对全市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地区发展不均、个别学校硬件条件差、经费投入不够、财政压力大等特点,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设立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教计〔2013〕377号),同时从市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设立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专项补助资金。对南三县、余姚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奖励额度为30%;其他地区改造项目,奖励额度为10%。全市累计补助奖励资金5000余万元。
三、强化创新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进行大宗食品集中配送的探索。2013年,我市成立了宁波市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中心授牌仪式和联合采购中心,并进行了两次大宗物资联合招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鄞州、象山、余姚、北仑等地学校对于粮、油等大宗商品均开始采取政府或集中招投标制度,实行统一配送,一般主副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同时探索农校对接、企业和学校对接、基地和学校对接等多种采购模式,降低食品采购成本,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至2015年9月,全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统一配送、定点采购占比由2013年的约56%,提到到目前的约91%。
(二)推广精细管理。推行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膳管会,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对学校食堂服务外包提供商,实行“零租赁”制度。2013年始,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校在学校官方网站首页添加中国宁波网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专页的链接,并在教育局网站首页添加了该专页的浮动窗口,以进一步提升社会关注度。同时,要求各校主动“晒出”学生餐菜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按照“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安排,有序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证每学期两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的测试。其中,2014年12月份,组织对全大市初一和高一新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和91%,为全省第一。2015年9月14日至18日组织开展了市级学校高一新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测试,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2%。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初一和高一的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和91%。此外,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和讲师员队伍。依托全市教育系统现有的21名市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构建了一支学校食品安全督查的专业队伍,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全程参与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的监督。
【市城管局】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当前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也是政府履职的重要内容。尽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内容中并无直接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市城管部门从工作大局出发,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将食品类的无照流动经营违法行为纳入日常执法工作的重点管控领域。自我市2013-2015年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启动实施后,我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指导督促属地城管部门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专项治理和常态管控力度,实现了100%排摸、100%整治的工作目标。主要有两大方面的工作:
一、周密部署、深入排摸,认真做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基础工作
根据我市2013-2015年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子工程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城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街面保序、示范路创建和街面巡控等日常工作,合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摸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强化措施,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深化勤务机制改革,提高常态长效管控力度,严防回潮、狠抓反复,切实巩固整治效果。
各地城管部门行动迅速、执行有力,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了月度推进计划,将其列入日常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执法中队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覆盖范围内的3800余家学校进行了深入排查,根据边排摸、边劝阻、边查处的原则,逐步推进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城市管理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开展校园周边集中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清问题类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整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敏感时段的巡控力度。近年来,我市城管部门按照保序拓面、示范升级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街面保序及示范路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分类分片管理,全面遏制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市容乱象。根据学校周边无证食品摊贩的特点,各地城管部门在完善日常巡控机制、加大管控力度的同时,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定岗执勤、机动巡查等方式,特别在上学、放学等时段实施定人、定点、定责管理,有效制止无证食品设摊以及乱停车、乱占道等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前期调查排摸和日常巡查执法掌握的情况,我局按照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全市校园周边阶段性集中整治行动,一批校园周边市容管理顽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校园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高发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同时,在每年3月、9月开学之初,我局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以食品流动摊贩为整治重点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净化”行动。在今年专项行动收官之年,我局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启动实施了“校园、医院、菜场、重要商圈”等“四个周边”专项整治,按照边排摸、边宣传、边劝导、边整改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努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攻克一批难点顽症。
三是创新日常巡控机制。按照“动态巡控、叠加监管、以动制动、见人见效”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指导各地在用好用足现有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勤务工作现场会,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勤务机制改革,灵活运用定岗执勤、机动巡查等方式,全面落实网格管理、动态巡控、环境卫生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深化对有效执法手段的探索实施,不断优化力量配置、创新管理手段、强化街面管控,着力提高城管执法的出勤率、管事率、见效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是强化日常督查考核。为督促各地城管部门有效落实校园周边管控措施,市、县(市)区两级城管执法督查机构以常态实地检查、专项重点督查、重点点位抽查、基层走访了解等多种形式,对校园周边无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督查,将督查考核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良好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同时也需要学校、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共同配合。因此,我市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利用城管工作进学校、城管学校、共建公约等活动载体,定期走访学校,征求学校意见,及时反馈整治信息,实现与校方及广大师生的良性互动,并利用校方的宣传和教学载体,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自觉抵制无照流动经营物品,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步,我市城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对食品类无照经营行为的取缔查处力度,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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