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展区域合作,提升口岸辐射力
13.构建口岸大通关合作体系。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深化宁波口岸与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口岸大通关合作,构建宁波口岸全方位大通关合作体系。(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驻甬各边检站、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14.拓展区域合作。健全口岸与内陆查验监管部门间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通关模式的优化和创新。对义乌转关出口集装箱实施快速通关,推进义乌—宁波铁路运输转关货物使用中转模式,简化铁路运输转关监管手续。继续推进义乌进口货物直通放行模式,并实施省域进口货物直通放行。(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15.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优化“无水港”布局,拓展服务功能。拓展集装箱内支线运输网络规模。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建设宁波—华东地区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通道,构建“甬新欧”贸易物流线,全年海铁联运达14.5万标箱。(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1月~3月)
开展本年度大通关建设工作调研,汇总调研情况。制订本年度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提交市口岸协调委员会审议。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各责任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分解任务,提出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宁波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和督查,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11月~12月)
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总结2015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及电子口岸建设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拟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改善口岸服务环境、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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