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开局之年,为实现新常态下口岸大通关建设的新目标,推进口岸贸易便利化,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依照《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总要求,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方式,推进口岸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口岸监管服务水平。创新口岸监管机制和流程再造,协同推进通关无纸化和区域通关一体化,启动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航空货运业务、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发展,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创新协作模式,落实“三互”要求
1.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推进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提高海关执法统一性。推进杭州海关、宁波海关转关无纸化和途中监管电子化。积极推进长三角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扩大出口直通放行制度和通关单无纸化适用范围,实现长三角区域出口一次检验检疫。(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2.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作机制,完善一次申报系统,优化查验、放行流程,实现所有通关现场和商品全覆盖。(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3.整合口岸监管设施。加快大榭港区、梅山港区相关查验场地规划和建设,实现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4.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依托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制定宁波“单一窗口”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年底上线试运行。(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驻宁波各边检站、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